據文獻資料考證,兩千多年前的秦漢時期,櫻花已在中國宮苑內栽培。唐朝時櫻花已普遍出現在私家庭院。白居易詩雲:“亦知官舍非吾宅,且掘山櫻滿院栽,上佐近來多五考,少應四度見花開。”以及“小園新種紅櫻樹,閑繞花枝便當遊。”,詩中清楚的說明詩人從山野掘回野生的山櫻花植於庭院觀賞。明代於若瀛的詩中提到櫻花:“三月雨聲細,櫻花疑杏花”。 唐·孟詵所著本草綱目,對櫻的定義為:“此乃櫻非桃也,雖非桃類,以其形肖桃,故曰櫻桃”。對山櫻的釋名為:“此櫻桃俗名李桃,前櫻桃名櫻非桃也”。
宋代成都郡丞何耕對垂枝早櫻的主要特征描述得非常真實,為後人留下寶貴的證據。他的《苦櫻賦》中:“余承乏成都郡丞,官居舫齋之東,有櫻樹焉:本大實小,其熟猥多鮮紅可愛。其苦不可食,雖鳥雀亦棄之”。這裏他描述本實大小,而果苦不可食者決不是櫻桃而必定是觀賞櫻花無疑。
南宋時期,王僧達有詩曰:“初櫻動時艷,擅藻灼輝芳,緗葉未開蕾,紅花已發光。”由詩可知,此櫻是壹株先花後葉的紅色早花品種,幼葉淺黃色而花艷麗。
明代李時珍著《本草綱目》中說:“本小實大,甘甜,味美可食”乃櫻桃也。又根據他所說“達條扶疏而下”之句,則可斷定這分明是壹株垂枝早櫻。
清吳其浚《植物名實圖考》,記載:“冬海棠,生雲南山中......冬初開紅花,瓣長而圓,中有壹缺,繁蕊中突出綠心壹縷,與海棠、櫻桃諸花皆不相類。春結紅實長圓,大小如指,恒酸不可食。”這冬海棠即冬櫻花,現在雲南南部石屏、建水、元江等地還有很多,當地人至今仍稱之為“冬海棠”。從多種文獻
材料中可知,中國古時已確有鐘花櫻、垂枝櫻、冬海棠、山櫻等多種櫻花引種栽培。而日本栽種櫻花才千余年歷史,比中國要晚壹千余年。
由於日本櫻花過於出名,他們曾培育出冠絕世界的品種,所以櫻花壹定程度上指日本櫻花,或具有日本特色的櫻花品種。園藝育種技術傳往日本後,櫻花在精心培育下不斷增加品種,成為壹個豐富的櫻家族。成為日本國花後,它更受關愛,也更受培養,出現觀賞性更強的高等品種。
然而,至今幾種起源於喜馬拉雅的櫻花還在日本生長,如喬木櫻、緋寒櫻等。雲南櫻花與日本櫻花同由原生騰沖、龍陵壹帶的苦櫻桃演變而來,是壹個變種,花由單瓣變重瓣,色由淡粉紅色變深粉紅色,這顏色與同為觀賞度很高的日本櫻花相區別,日本櫻花的花多為淡粉紅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