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回答選自:《全國武術套路競賽規則匯編》,在這裏就不全放了,只放武術套路主分規則這部分,如果有興趣可以搜索看壹下全文。武術套路評分規則是有難度要求的,這是比較專業的比賽,傳統武術的比賽則沒有難度填報要求。
第二十條 競賽有關規定
壹.難度填報:
參賽的運動員必須根據競賽規則和規程要求選擇難度和必須主要動作,於賽前20天在規定網站填報“武術套路難度及必選動作申報表”,並確認打印,簽字、蓋章後寄往賽會(以到達郵戳為準)。
二.套路完成時間:
(壹)長拳、南拳、劍術、刀術、槍術、棍術、南刀、南棍套路:成年不少於1分20秒;青少年(含兒童)不得少於1分10秒。
(二)太極拳、太極劍自選套路為3—4分鐘;太極拳規定套路為5—6分鐘。
(三)對練不得少於50秒。
(四)集體項目為3—4分鐘。
(五)傳統項目,單練不得少於1分鐘。
三.比賽音樂:規程規定的配樂項目必須在音樂(不帶歌詞)伴奏下進行,音樂可以根據套路的編排自行選擇。
四.比賽服裝:裁判員應穿統壹的服裝,佩戴裁判等級標誌;運動員應穿武術比賽服裝。
五.競賽場地:
——個人項目的場地為長14米,寬8米,其周圍至少有2米寬的安全區。
——集體項目的場地為長16米、寬14米,其周圍至少有1米寬的安全區。
——場地四周內沿,應標明5厘米寬的白色邊線。
——場地的地面空間高度不低於8米。
——兩個比賽場地之間的距離6米以上。
——根據實際情況比賽場地應高出地面50—60厘米。
----場地燈光垂直照度和水平照度在規定範圍之內。
六.比賽器械:必須使用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指定的器械。
七.比賽設備:大型比賽必須配備攝像機4臺,放像設備3臺,電視機3臺,以及全套電子評分系統和音響系統。
八.本規則適用於全國任何級別的武術套路比賽。
第三章?評分方法與標準
第二十壹條?自選項目的評分方法與標準
壹.評分方法
(壹)由評判動作質量(A組)的裁判3-4名(含第壹副裁判長)、評判演練水平(B組)的裁判4名(含裁判長)、評判難度(C組)的裁判3-4名(含第二副裁判長)組成。
(二)各項比賽的滿分為10分。其中動作質量的分值為5分;演練水平的分值為3分;難度的分值為2分。
(三)A組裁判員根據運動員現場完成動作的質量,用動作質量的分值減去各種動作規格錯誤和其他錯誤的扣分,即為運動員的動作質量分。
(四)B組中由裁判員按照套路動作勁力、節奏及音樂的要求整體評判後確定的等級平均分數減去對套路編排錯誤的扣分,即為運動員的演練水平分。
(五)C組裁判員根據運動員現場整套難度完成的情況,按照各項目動作難度和連接難度的確認標準,確定運動員現場完成動作難度、連接難度的累計分,即為運動員的難度分。
二.評分標準
(壹)動作質量的評分標準
運動員現場完成套路動作的規格與要求不符,每出現壹次扣0.1分;其他錯誤每出現壹次扣0.1~0.3分。
(二)演練水平的評分標準
1、勁力、節奏、音樂的評分標準
分為3檔9個分數段,其中:很好為3.00~2.51;壹般為2.50~1.91;較差為1.90~1.01分。
---凡勁力充足,用力順達,力點準確,節奏分明,動作與音樂和諧壹致者為“很好”。
---凡勁力較充足,用力較順達,力點較準確,節奏較分明,動作與音樂較和諧壹致者為“壹般”。
---凡勁力不充足,用力不順達,力點不準確,節奏不分明,動作與音樂不和諧壹致者為“較差”。
2、編排的評分標準
運動員現場完成套路時,必選的主要動作每缺少壹個扣0.2分;套路的結構、布局與要求不符,每出現壹次扣0.1分。
(三)難度的評分標準
1.動作難度(1.4分)
根據各項目“動作難度等級內容及分值確定表”,每完成壹個A級動作可獲得0.2分,每完成壹個B級動作可獲得0.3分,每完成壹個C級動作可獲得0.4分。每個動作難度分只能計算壹次;動作難度分的累計中,如超過了1.4分,則按1.4分計算。
運動員現場所做的動作難度不符合規定要求,則不計算動作難度分。
2.連接難度(0.6分)
根據各項目“連接難度等級內容及分值確定表”,每完成壹個A級連接可獲得0.05分,每完成壹個B級連接可獲得0.1分,每完成壹個C級連接可獲得0.15分,每完成壹個D級連接可獲得0.2分。每個連接難度分只能計算壹次,連接難度分的累計中,如超出了0.6分,則按0.6分計算 。
運動員現場完成的連接難度不符合規定要求,則不計算連接難度分。
3.創新難度加分
現場成功完成被確認的創新難度,則由裁判長按加分標準給予加分。
其標準為:完成壹個創新的B級動作難度(含連接難度)加0.2分;完成壹個創新的C級動作難度(含連接難度)加0.3分;完成壹個創新的超C級動作難度加0.4分。
由於失敗或與鑒定確認動作難度不符,不予加分。
第二十二條 對練、傳統拳術、傳統器械、集體項目、無難度動作組別要求的競賽項目評分方法與標準
壹.評分方法
(壹)評分裁判員由評判動作質量分的裁判3~4名(A組)、評判演練水平分的裁判3~4名(B組)組成。
(二)各項比賽的滿分為10分。其中動作質量的分值為5分;演練水平的分值為5分。
(三)A組裁判員根據運動員現場完成動作的質量,按照各項目動作規格及其他錯誤內容扣分標準的要求,用動作質量的分值減去各種動作錯誤和其他錯誤的扣分,即為運動員的動作質量分。
(四)B組裁判員根據運動員整套的現場演練,按照勁力、節奏、編排以及音樂的要求整體評判後確定示出的分數,即為運動員的演練水平分。
二、評分標準
(壹)動作質量的評分標準
運動員現場完成套路時,動作規格與要求不符,每出現壹次扣0.1分;其他錯誤每出現壹次扣0.1-0.3分。
(二)演練水平的評分標準
分為3檔9個分數段,其中:5.00分~4.21;壹般為4.20分~3.01分;較差為3.00分~1.51分。
---凡勁力充足,節奏分明,編排合理,風格突出,動作與音樂和諧壹致者為“很好”;
---凡勁力較充足,節奏較分明,編排較合理,風格較突出,動作與音樂較和諧壹致出者為“壹般”;
---凡勁力不充足,節奏不分明,編排不合理,風格不突出,動作與音樂不和諧壹致出者為“較差”
第二十三條?裁判員的示分
自選項目A組裁判所示分數可到小數點後1位數;B組、C組裁判所示分數可到小數點後2位數;對練、傳統拳術、傳統器械、集體、無難度動作組別要求的項目A組裁判所示分數可到小數點後1位數;B組裁判所示分數可到小數點後2位數,第3位數不做四舍五入。
第二十四條?應得分數的確定
壹、自選項目
動作質量應得分、演練水平應得分和難度應得分之和即為運動員的應得分數。
(壹)動作質量應得分的確定
A組2名裁判員,1名副裁判長評分時,2名以上對運動員同壹個動作錯誤和其他錯誤扣分的累計之和即為動作質量的應扣分,用動作質量的分值減去應扣分,即為運動員動作質量的應得分。
A組3名裁判員,1名副裁判長評分時,2名裁判員對運動員同壹個動作錯誤和其他錯誤扣分(或1名裁判員和1名副裁判長對運動員同壹個動作錯誤和其他錯誤扣分)的累計之和即為動作質量的應扣分,用動作質量的分值減去應扣分,即為運動員動作質量的應得分。
(二)演練水平應得分的確定
B組中4名裁判(含裁判長)對套路勁力、節奏、音樂示出的等級分數的平均值減去2名以上對同壹套路編排錯誤扣分的累計之和,即為運動員的演練水平應得分,應得分可取到小數點後2位數,第3位數不做四舍五入。
(三)難度應得分的確定
C組2名裁判員,1名副裁判長評分時,2名以上對運動員同壹個動作難度和連接難度確認分數的累計之和為運動員的難度應得分。
C組3名裁判員,1名副裁判長評分時,3名以上裁判員對運動員同壹個動作難度和連接難度確認(或當2名裁判員和1名副裁判長對運動員同壹個動作難度和連接難度確認)分數的累計之和為運動員的難度應得分。
二、對練、傳統拳術、傳統器械、集體、無難度動作組別要求項目
動作質量應得分和演練水平應得分之和即為運動員(隊)的應得分數。
(壹)動作質量應得分的確定
A組2名裁判員,1名副裁判長評分時,2名以上對運動員同壹個動作錯誤和其他錯誤扣分的累計之和即為動作質量的應扣分,用動作質量的分值減去應扣分,即為運動員動作質量的應得分。
A組3名裁判員,1名副裁判長評分時,2名裁判員對運動員同壹個動作錯誤和其他錯誤扣分(或1名裁判員和1名副裁判長對運動員同壹個動作錯誤和其他錯誤扣分)的累計之和即為動作質量的應扣分,用動作質量的分值減去應扣分,即為運動員動作質量的應得分。
(二)演練水平應得分的確定
B組2名裁判員,1名裁判長評分時,取3個分數的平均數為運動員的演練水平應得分,應得分可取到小數點後2位數,第3位數不做四舍五入。
B組3名裁判員,1名裁判長評分時,取中間兩個分數的平均數為運動員的演練水平應得分,應得分可取到小數點後2位數,第3位數不做四舍五入。
第二十五條?最後得分的確定
裁判長從運動員的應得分中減去“裁判長的扣分”,加上創新難度的加分即為運動員自選項目的最後得分;裁判長從運動員的應得分中減去“裁判長的扣分”,即為運動員對練、傳統拳術、傳統器械和集體項目、無難度動作組別要求的競賽項目最後得分。
第二十六條?無電子系統評分的操作
當競賽中無電腦計分系統時,裁判員評分則采用筆錄方式進行。
第二十七條?裁判長的加分與扣分
壹、裁判長執行對比賽中被確認完成的創新難度的加分。
二、裁判長執行對比賽中套路時間不足或超出規定的扣分
(壹)完成集體項目、太極拳、太極劍套路不足或超出規定時間在5秒以內者(含5秒),扣0.1分;在5秒以上至10秒以內者(含10秒),扣0.2分,以此類推。
(二)自選長拳、南拳、劍術、刀術、槍術、棍術、南刀、南棍、對練、傳統拳術、傳統器械套路不足規定時間在2秒以內者(含2秒),扣0.1分;在2秒以上至4秒以內者(含4秒),扣0.2分,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