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辦、承辦單位
主辦單位:中國射箭協會
承辦單位:青海省體育局
青海省黃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中***尖紮縣委 尖紮縣人民政府
二、比賽時間、地點
2014年9月7日至10日在青海省黃南州藏族自治州尖紮縣馬克唐鎮舉行。
三、參賽單位
本屆賽事將邀請10支國外參賽隊、20支省外參賽隊,省內參賽隊根據賽前報名情況確定。
四、競賽項目
1、傳統弓20人組、復合弓20人組、反曲弓20人組項目,每隊參賽人員確定為20人(含領隊、教練、聯絡員)。
2、傳統弓5人組、反曲弓5人組項目,每隊參賽人員確定為6人(含領隊、教練、聯絡員)。
五、競賽辦法
(壹)對不同組別弓箭使用的要求
本次比賽弓箭使用復合弓、反曲弓及傳統弓(傳統弓5人組可使用傳統角弓、用現代材料做成的傳統弓及木弓等本民族使用的傳統弓,但省內傳統弓20人組必須使用傳統角弓),壹律不準使用撤放器及瞄準器。可以使用碳素箭、木質箭及竹箭。傳統角弓20人組和5人組使用的箭為木質箭及竹箭,箭羽必須為天然羽毛。箭尾必須用竹、木、角、骨等天然材料。
(二)比賽人數及箭支數:每隊參賽人數為20人和5人,各參賽隊隊員經比賽現場裁判員審查確定後,按競賽規定進行比賽(如果壹方不足確定人數的,按實際確定人數參賽,不能替代輪番參賽)。國外參賽隊隊員不足5名者,參賽對手按國外實際相等人數比賽。本次比賽采用分組循環和半決賽淘汰制。每場比賽為2輪,運動員在規定靶距的同壹條線上,每輪每個隊員放射2支箭,每場放射4支箭。比賽過程中,射手搭箭但未起射前不慎落地(開弓後沒有撒放弓弦)的箭可重新起射,射手開工後撒放出去的箭尾槽斷裂、弓弦崩斷以及其他原因而落地的,視為正常放箭,射手不得重新起射。
(三)箭靶與箭距:這次比賽采用尖紮民間傳統特色的土靶,靶面用三角鐵絲環繞,箭靶標準高為80公分,寬為70公分,底寬頂窄的土砌靶,靶面必須垂直,測量柱放置在箭靶的頂端,具體放置點由裁判員確定。本次比賽的土靶提前由裁判員統壹制作,完成壹場比賽後,裁判員對靶面進行必要的修復。
土靶與起射線的距離復合弓為85米,傳統弓60米、反曲弓70米。
(四)比賽方式:比賽根據參賽隊的情況以抽簽方式分若幹個小組進行比賽。
1、如果僅有壹個組,比賽進行循環賽,直接產生第壹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
2、如果分A、B兩個小組進行比賽。首先由A、B兩個小組分別進行循環賽,小組循環賽結束後,A、B組分別取前2名進入決賽。決賽時從A組的第壹名和B組的第壹名中產生第壹、第二名,勝者為第壹名,負者為第二名。A組的第二名和B組的第二名中產生第三名、第四名,勝者為第三名,負者為第四名。
3、如果分A、B、C、D四個小組比賽,首先由A、B、C、D四個組分別進行循環比賽,小組循環賽結束後,A、B、C、D四個組分別取前2名進入半決賽。半決賽采用淘汰制,由進入半決賽的8個隊抽簽進行比賽,4個得勝隊進入決賽。決賽時首先由4個隊抽簽分甲、乙兩組比賽,由甲、乙組的第壹名進行比賽,勝者為第壹名,負者為第二名;由甲、乙組的第二名進行比賽,勝者為等三名,負者為第四名。
(五)計分方法:小組循環賽中勝方得3分,輸方得1分,棄權得0分,最後排出名次,計分多的名次排前。小組賽如出現平分,首先看雙方互勝,勝方名次在先,若三方平分,且互勝,再看有效箭,多者名次在先。若出現棄權隊,棄權隊得0分,對方得3分,但獲勝隊沒有有效箭。
(六)記分方法:
本屆賽事采取五彩神箭民族民間傳統射箭辦法,以團體有效箭箭數為準。
(七)測量辦法:1、所有土靶壹律從靶面垂直線測距,測距統壹使用標準硬尺,測距點為測量柱的最高點(“加馬”藏語),最接近“加馬”為有效箭。2、測量柱如射裂後無法使用時,按射裂測量柱的箭為測距點,如測量柱射動原位傾斜後仍繼續使用測量柱測距。3、測距時雙方領隊的監督下,由裁判員測量判定,其他隊隊員不準圍靶觀看。
(八)靶位、站位:每場比賽前執場裁判員主持抽簽,中簽者有以下三種權力:
1、有優先選擇靶位的權力;
2、有優先發射的權力;
3、有優先選擇左、右站位的權力(站位壹經確定,第二輪不能更換)
(九)比賽勝負:每場比賽必須決出勝負,沒有平局,如果打平,進行加射賽,加射賽時每隊挑選5名射手,向壹方發射,有效箭多者為勝,如再平,再向另壹方發射,兩輪仍然相等,雙方的箭頭(“達宏”藏語)進行角逐,直到決出勝負。加射賽有效箭不計入本隊總有效箭中。
(十)“追尾箭”:如出現“追尾箭”,後者有效。
(十壹)穿箭、反彈箭:中靶箭穿透靶後,從靶側平面看不見箭尾的屬無效箭,箭射中靶後出現折斷的,箭頭方仍在靶上的視為有效箭。反彈著靶壹律視為無效箭,在裁判員監督下,當場拔掉。箭靶靶面用三角鐵絲環繞,箭靶周邊的線被射斷的壹律視為無效箭。比賽雙方著靶箭出現壹樣的,都記為無效箭。
六、獎勵辦法:
(壹)傳統弓20人組、反曲弓20人組、復合弓20人組項目分設團體第壹、二、三、四等獎,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並頒發獎牌。
(二)傳統弓5人組、反曲弓5人組項目分設團體第壹、二、三、四等獎,分別獎勵2萬元、1萬元、8000元、5000元,並頒發獎牌。
(三)設優秀組織獎和體育道德風尚獎各兩名,分別獎勵5000元。
九、報名與報到
(壹)省內各參賽隊於2014年8月10日前將參賽隊員姓名、年齡、民族、住址、籍貫、身份證復印件(國外參賽隊護照復印件)、小二寸照片2張等詳細情況紙質版和電子版報射箭組。國外參賽隊報名截止時間為2014年8月20日。各參賽隊必須在限定的時間內報到,並將參賽隊員名單報送射箭組。各參賽隊及隊員名單壹經確定,不允許退出和更改,因特殊情況不能參賽的,必須在比賽前10日內向射箭組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方可更換隊員。
(二)省內參賽隊交通和食宿等費用全部自理。省外參賽隊交通費自理,食宿由賽事組委會承擔。
(三)射箭組將於2014年8月22日召開第壹次聯系會議(地點:縣人大四樓會議室),會上宣讀參賽辦法。第二次聯系會議視第壹次比賽結束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