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統語言學 (壹)古希臘語言學 有文字記載的語言研究可以追溯到二千多年前的古希臘。當時的語言研究是在哲學研究的範圍內展開的,屬於哲學的壹個分支。大約在公元前五世紀,希臘人就對語言問題進行過兩場有名的大論戰。第壹場論戰是在“自然發生派”和“約定俗成派”之間展開的。論戰的焦點集中在語言的形式與意義之間的關系上。“自然發生派”認為,單詞的形式反映了事物的本質,也就是說事物的名稱是由事物本身的性質決定的。他們以語言中的象聲詞為依據,得出語言是自然發生的結論。“約定俗成派”則認為,事物的命名是人們在實踐中互相約定的,和事物的性質沒有什麽必然的聯系。語言中的象聲詞是極少數,即使沒有它們也不會影響語言交際。由此,他們認為語言是約定俗成的產物。這場論戰持續了很久。雖然沒有得到什麽結果,但它促進了對詞源的研究,對詞的各種關系的分類產生了興趣,可以說是開創了在哲學這個總的框架中研究語法的先河。 值得壹提的是,戰國末期的荀況(公元前335—255年)曾在其《正名篇》中指出:“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於約則謂之不宜。名無固實,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實名。”由此可見,早在春秋戰國時期,我國學者就持有與“約定俗成派”相類似的觀點。 第二場論戰與第壹場論戰有著密切的聯系。它是在“變則派”與“類推派”之間展開的。爭論的焦點集中在語法結構是否規則這壹問題上。“變則派”認為,由於語言是自然發生的,所以也是不規則的,並以語言中許多不規則現象作為立論的依據。“類推派”則認為宇宙間日月的運行、四季的輪轉是有規律的,世界上的壹切事物都是受法則支配的,語言也不例外。它雖然有不規則的現象,但總體來說還是規則的。由於希臘語既有規則的成分,也有不規則的因素,所以論戰的雙方誰也說服不了誰。但雙方都對語法理論的產生有較大的貢獻。“變則派”的貢獻在於他們辨別出了主要的語法範疇;“類推派”的貢獻則在於他們確定了主要的屈折變化形式。 早期的希臘學者對語言的研究主要側重於詞源學、語音學和語法學三個方面。其中語法學所取得的成績最為突出,對傳統語言學的發展有著很大的影響。哲學家柏拉圖(公元前428—348年)在“自然發生派”和“約定俗成派”的論戰中持中立態度。他認為,有些詞直接反映了事物的本質;但有許多詞,其語音形式與意義之間究竟有些什麽聯系是無法判斷的。他在分析單詞與意義的關系時,把詞分為主詞和述詞兩大類(大致相當於名詞和動詞),是西方語言學史上第壹個對詞進行分類的學者。 柏拉圖的學生亞裏斯多德(公元前384—322年)是位堅定的“約定俗成論”者。他認為語言是約定俗成的,是有規則可循的。他在柏拉圖的詞類兩分法的基礎上把那些既不屬於主詞又不屬於述詞的詞自成壹類(大約相當於我們今天所說的連詞)。他還註意到名詞有格的變化、動詞有時態變化等這樣壹些結構上的特征,並第壹次給詞下了定義。 後來的“變則論”者斯多葛學派(The Stoic School)又在亞裏斯多德的詞類三分的基礎上,進壹步把詞分為冠詞、名詞、動詞和連詞。後來又把名詞分為專有名詞和普通名詞。他們還對動詞的時態和名詞的格等問題進行了細致的研究,認為名詞有主格、賓格、與格、所有格和呼格之分。 在古希臘時期,對傳統語言學作出較大貢獻的是亞歷山大裏亞學派(The Alexandrian School)的特拉克斯(約公元前壹世紀)。他在名為《讀寫技巧》的只有15頁的小冊子中,把詞分為名詞、動詞、分詞、冠詞、代詞、介詞、副詞和連詞八大類。這本小冊子對後世影響很大,在此後將近兩千年的歷史長河中,歐洲的語法學家在分析其它語言時,仍將詞分為八大類,盡管所用的術語略有不同。 特拉克斯對語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詞法上。最早對希臘語句法進行全面描寫和分析的是公元二世紀在亞歷山大裏亞從事著述的狄斯考魯。他名詞與動詞之間的關系入手,再分析描寫其它詞類與名詞和動詞的關系。同時,對動詞與名詞或代詞在人稱和數的壹致關系、對壹類詞代替另壹類詞的替換關系等問題也進行了研究。他的句法分析和描寫為後來區分主語和賓語、區別主從結構等奠定了基礎。 (二)古羅馬語言學 從公元前三世紀到公元前二世紀,希臘的統治地位逐漸由羅馬帝國所代替。到公元壹世紀,羅馬帝國的統治已相當穩固。在羅馬帝國統治西方文明世界的年代裏,研究語言的空氣比較活躍,並已經了解到古希臘的兩次有名的大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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