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壹般只應涉及與發現、中斷、搶救事故有關的內容,主要有組織措施、物資保障條件、有關檢查和維護保養措施、事故應參搶救措施等。
1、組織措施:
包括應急救援機構名稱、成員單位、負責人及職責分工。應急救援機構及其相互關系。
(壹)應急救援指揮部壹般設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各1名及成員若千名。對於企業而言,總指揮壹般由總經理或廠長擔任,成員壹般由生產、安環、消防保衛、醫院、供應、總經理(廠長、礦長)辦公室及有關分廠(車間)負責人組成。規劃較大的生產系統及政府,指揮部可設辦公室和技術組。
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職責為:
組織制訂或制訂並批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組織隊伍訓練演習;
保證搶險所需經費並配置必要的物資、設備;
決定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信號,組織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行動,必要時作出請求有關援陰的決定。
向上級部門和周邊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總結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經驗和教訓。
辦公室為指揮部的常設機構,負責掌握有關信息,協助做好宣傳和上級下達的工作及落實預案精神的相關工作。技術組是指揮部的技術咨詢機構,負責預案的起草、解釋並解決實施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二)業防護組視控制對象特點壹般由煤氣(或其它易燃、易爆、有毒氣體)防護專業人員組成。其職責主要是事故時切斷易燃、易爆、有毒物料來源,稀釋有毒有害物質濃度,控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質容器可能發生的連鎖反應等。
(三)訊聯絡組負責實施救援信號的發布和解除及系統內外通訊聯絡等工作。
(四)警戒疏散組負責事故警戒、疏散、治安保衛、道路管制等工作。
(五)消防組負責防火、防爆和滅火工作。
(六)醫療救護組負責受傷害人員的醫療、緊急搶救或向臨近醫院及時疏散治療。
(七)工程搶修組負責現場搶險、搶修工作。
(八)後勤保障組負責各種車輛調配和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運輸等工作。
2、物資保障條件
指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設備、設施、物品等的配置和供給條件。主要包括:
搶險救援裝備。指搶險指揮車、搶險運輸車、工程搶險車(車上配發電機、空壓機、電焊機等),防爆扳手等工具、切管機、鍘管機、鉆孔套絲機、電焊機等。
醫療救護設施。指搶救受傷害人員所需的救護車、擔架及其它設備、設施、器械、藥品等。
搶險人員防護設施。主要指氧氣呼吸器、防毒面具、防爆風機、防護服等。
消防設施。包括幾種幹粉滅火器及其它必要的滅火器、消防水池和水泵、消防栓及配套的消防水帶、水槍等。
通訊聯絡設施。含固定電話、移動式電話、對講機、警報發生器等。
3、有關檢查和維護保養措施
指及時發現事故征兆,盡快中斷事故所必須進行的檢查和相應維護保證工作。主要包括:危險監控、監測(如礦山地壓監測、易燃易爆有毒氣體泄漏監測、煙火監測等);
通訊聯絡設的有效性檢查(如地采礦山通風系統把風裝置檢查、皮帶機事故開關檢查、消防備用水
泵檢查、氧壓機防氧火災自動充氮系統檢查等。
以上檢查應制定相應檢查表,列出檢查對象及部位、檢查標準、巡查路線、檢查周期、責任單位等,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4、這是事故應急搶救措施
這是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關鍵性內容。為了保證其系統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事故應急搶救措施應分層次、分對象、分後果類別提出,並且最好以應急卡片的形式表達。
所謂分層次,是指對於同壹種事故,政府機關、企業決策層(指企業內應急救援指揮部)、企業管理操作層(指各救援小組)應急措施的著齦點應有所側重,同時又相互聯系,構成壹個有序的整體。
所謂分對象,是指針對不同的應急救援小組,應明確各自的應急措施,千萬不要胡子頭發壹把抓,否則達不到好的救援效果。
所謂分後果類別,主要是指根據不同事故後果制訂相關的應急措施(如主體生產設備易燃易爆有毒氣體泄漏與其進口伐門或管道泄漏應制訂各自不同的應急措施)。
應急卡片應針對各種不同的危險模式說明應急處理的順序、操作要領、作業註意事項。應急卡片的內容表達盡可能準確、簡潔、易以實施。
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是檢驗預案的系統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的重要環節,也是使有關人員熟悉預案,保持常備不怠的關鍵。為此,演練過程必須註意以下問題:
盡可能模擬事故時可能出現的情況演練;
對於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包括預案自身的系統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的問題,以及預案落實中的問題(如人員配備不合理、物資保障條件不良、監測、監控、消防設施效果不良等)都應及時進行整改或進壹步落實;
針對生產系統變化情況及時對預案進行必要的調整;
定期做好監測、測控、消防通訊等設施的檢驗、檢查等工作,保證其隨時處於良好的狀態。
應急預案分為四類: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大部分企業的應急預案都屬於事故災害。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有以下類型:
1、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2、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如煤礦瓦斯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並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3、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壹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並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
法律依據: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四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壹)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況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壹)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的;
(三)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