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和國勛章:於敏、申紀蘭、孫家棟、李延年、張富清、袁隆平、黃旭華、屠呦呦、鐘南山。
獲得國家榮譽稱號:於漪、衛興華、王蒙、王文教、王有德、王啟民、王繼才、艾熱提·馬木提、布茹瑪汗·毛勒朵、葉培建、申亮亮、朱彥夫、麥賢得、李保國、李道豫、吳文俊、張超、南仁東、秦怡、都貴瑪、熱地、顧方舟、高銘暄、高德榮、郭蘭英、董建華、程開甲、樊錦詩、張伯禮、張定宇、陳薇。
擴展資料:
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作為國家最高榮譽,主要體現在精神層面,其獲得者應當受到尊重並享有相應禮遇。2018年5月,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功勛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規定(試行)》,按照“精神激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激勵為主”的原則,對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工作待遇等方面享有的禮遇作了規定。
主要是設立功勛簿記載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及其功績;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享有受邀參加國家慶典和其他重大節日集會等崇高禮遇;國家和社會通過多種形式,宣傳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的卓越功績和先進事跡等。
中國***產黨新聞網-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