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音樂系統”理論的發展作者:龍渺“音樂系統”理論最早是由我國著名音樂家王光祈在《東方民族音樂》壹書中提出的。本書作者20世紀20年代初留學德國,先學經濟學,後在柏林大學音樂系專修音樂學。柏林大學是比較音樂學的發源地,所以他深受比較音樂學學科理論的影響。在20世紀20年代,他收集了各種材料,並對它們進行了詳細的分析和比較。最後,在《東方民族的音樂》壹書中,他創造性地將世界多民族音樂劃分為三大音樂部:中國音樂部、希臘音樂部和波斯-阿拉伯音樂部。對於西方國家的音樂,他認為歐洲的七音來自希臘,所以稱之為希臘音樂系。五聲音階起源於中國,所以所有受中國文化影響的東方國家的音樂都歸入中國音樂系。至於波斯阿拉伯國家,因為他們的音階有三個中性度和六個中性度,所以叫波斯阿拉伯音樂系。王光祈主要從曲式的角度對世界多民族音樂進行分類,並以音調、音階、音律作為分類的主要依據。從這裏可以看出,王光祈不僅對亞洲國家的傳統音樂進行了分析和總結,而且對歐洲和波斯-阿拉伯國家的音樂進行了調查和研究。這裏需要強調的是,作者的研究還涉及到當時很少有人關註的中國少數民族音樂,比如蒙古族、藏族音樂。在書中,王光祈還繪制了世界三大音樂體系圖,明確指出波斯-阿拉伯音樂體系的音樂已經傳入中國,為我們今天研究西北地區的音樂提供了重要的理論參考。“音樂系”理論和東方各民族音樂的比較研究發源於王光祈,這無疑是對中國音樂學的壹大貢獻。因為是新理論,難免有不足之處。所以作者在原著中說,“希望這本書出版後,國內有同誌有興趣研究比較音樂學。如果有人能更深入的研究,這本書的價值最多只能算是三字經。”時代變了。在王光祈提出“音樂系統”理論後的六七十年間,中國學者用三大音樂系統理論來分析中國傳統音樂,並驚奇地發現這壹理論的可行性。基於近年來對地方音樂的收集和研究,他們再次證明了王光祈當年提出的許多觀點,但也發現了壹些不足之處。20世紀80年代,我國音樂學家杜受“三大樂系”理論的啟發,提出中國民族音樂包括中國樂系、歐洲樂系、波斯-阿拉伯樂系三大樂系。他把各個民族不同的音樂結構和特點作為自己的分類標準。杜將“音樂系統”理論應用於中國民族音樂的研究,的確是壹個重要的舉措,它將有助於我們從另壹個角度重新認識中國傳統音樂,並最終有助於我們對不同民族的不同音樂門類進行更細致、具體的研究。此外,他還列出了每個音樂系統中的不同分支。杜從曲式的角度對各音樂部、分支的音樂進行了較為詳細的介紹,並附以更多的音樂實例和圖表。此外,作者提出了“具有復雜音樂體系的民族”的概念,強調了同壹個民族具有多種音樂體系的可能性。同時,作者不僅從曲式的角度區分了不同的音樂體系,而且在談到不同的音樂分支時,還在“概述”部分闡述了各個分支的生產方式、語系和宗教信仰,這將有助於“音樂體系”理論的進壹步完善。20世紀90年代末,中國另壹位音樂學家田連濤進壹步闡述了“音樂系統”理論。作者認為“雖然不同國家和民族的音樂文化相互影響,影響也不同,但各個國家和民族的傳統音樂文化的產生和發展,主要不是從其他外來的源頭輸入,而主要是從本體的創造。”因此,在命名壹個音樂部門或音樂文化類型時,最好使用地區名稱,而不是國家名稱。筆者認為中國音樂系應更名為東亞音樂系或東亞音樂文化類型;希臘音樂系應改名為歐洲音樂系或歐洲音樂文化類型;至於波斯-阿拉伯音樂體系,由於阿拉伯是該地區的統稱,可以保留原有的波斯-阿拉伯音樂體系或波斯-阿拉伯音樂文化類型,也可以稱為西亞北非音樂體系或西亞北非音樂文化類型。本文根據提供的理論依據,並參考杜的壹些研究成果,對我國各民族傳統音樂提出了自己的劃分。筆者主要從曲式、樂器、音樂類型三個方面來談談各個音樂系的特點。此外,作者還提出了另外兩個值得註意的問題。第壹,通過對許多民族的音樂進行比較研究,往往發現語言系屬於音樂系的範疇;另壹個問題是,單個民族的傳統音樂壹般都具有只有壹種音樂體系的特點,而壹些民族的傳統音樂卻具有混合音樂體系的特點。此外,作者還提到,民族的歷史、語言、生活環境、生產方式、民俗、宗教信仰,甚至民間流傳的壹些樂器的演奏特點,都可能對這個民族的音樂產生影響。從音樂形式、音樂類型、樂器、音樂類別等方面對某壹民族的音樂進行分析歸類,有利於我們進壹步了解該民族的傳統音樂。此外,研究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民族音樂、音樂理論也具有壹定的學術參考價值。在這方面,音樂系統理論在中國民族音樂研究中起著重要的作用。然而,仍有壹些學者懷疑“樂部”理論的科學性。比如,有些學者認為所謂歐洲音樂系所涵蓋的音樂主要是歐洲藝術音樂,或者說是主流音樂,而中國音樂體系主要涵蓋的是民間音樂的範疇,所以他們認為用不同的內容去比較和研究不同的音樂體系是不科學的。也有學者認為,不能主要從壹個民族使用的音階、節奏等形態要素來判斷壹個民族音樂文化的來源和類別。為了消除這些疑慮,不斷完善音樂系統理論,需要更多的研究者深入到更多國家和民族的音樂中去,把音樂形式和與音樂相關的各種因素都考慮進去,只有這樣才能得出更加客觀準確的結論,從而不斷完善音樂系統理論。參考資料:[1]王光祈。東方民族音樂[M]。北京:音樂出版社,1958。[2]杜,桑海波。中國傳統音樂概論[M]。北京: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2000。[3]田連濤。中國少數民族傳統音樂概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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