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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歷史為什麽會循環?

歷史為什麽會循環?

中國古代的王朝循環引起了許多人的研究興趣。為什麽中國的歷史從秦漢開始就壹直在走回頭路,亂象屢糾屢犯,沒完沒了?歷史學家的解釋多種多樣。有人說來自中國的大壹統文化傳統,缺乏文化彈性。有人說是因為外來武裝的威脅,“遊牧民族-定居民族”的生存競爭讓中華王朝壹次次起死回生。有人說,這是由於中國傳統的等級統治模式,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頻繁沖突,使得每個朝代都無法保持長治久安。毋庸置疑,所有的說法都是合理的,可以解釋部分甚至很多事實,但本文側重於經濟學的觀點。從經濟學的角度,如何解釋王朝的周期?本文想強調的是,各個朝代後期形成的強大既得利益階層給國家稅收帶來了巨大的損失,掏空了國家公共財政,同時也摧毀了王朝的統治大廈。這個既得利益階層與國家公共財政之間的緊張關系是傳統中國社會的基本問題,其影響極其深遠。

1,自耕農衰退規律與公共財政短缺周期。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美國歷史學家斯塔夫裏·阿諾斯的認識尤其值得註意。他認為,中國古代王朝和帝國走不出盛衰循環的根本原因在於經濟管理的循環。“每個王朝在建立後大約65,438+000年開始面臨財政困難”(Anoos,Stavri,P294),公共財政的崩潰直接導致了帝國的滅亡。歷史在史家的筆下是流暢生動的,壹兩個有提綱挈領、總結豐富的字,囊括了壹個又壹個朝代的成敗。

然而,作為壹個過程,歷史從未如此平靜而平淡。快樂和幸福是如何產生的,悲傷和痛苦是如何增長的?涉及到具體而微妙的人和事,所有過去的陰雲都會浸透著迷茫和不確定,尤其是站在與過去不同的時間維度上觀察歷史的今天,聯系過去與現在、中國與外部。我們特別不安是因為觀察歷史得出的聯想。帝國的循環到底是怎麽發生的?歷史是如何神秘而又悄無聲息地將前朝和後世連接在壹起的?以及過去能為未來提供哪些可能性?我們應該問關於歷史的問題。

壹般來說,王朝的循環和帝國的衰落是壹個綜合的結果。如果政治、經濟、文化等全面枯萎,統治秩序將難以為繼。但任何文明畢竟都是建立在物質之上的,所以王朝的循環,就像斯塔夫裏和阿諾斯說的,很明顯表現為壹個經濟過程。然而,這種經濟進程與壹個文明的政治、文化和社會進程密切相關,它們互為因果。經濟過程中存在著社會政治機制,壹些伴隨著社會政治機制而誕生的經濟過程,反過來又會強化壹些政治機制,產生壹些社會結果。或者說從公共財政的不足來說,這是每個朝代在其後期之後的必然病。而為什麽會出現公共財政短缺?排除自然因素,我們來看看人為因素造成的壹些場景。

回顧歷代的經濟跡象,不難發現以下幾點是* * * *:稅收大量短缺。每個朝代在建立之初,都有壹段太平盛世的時期,如漢代的“文景之治”、“武功之興”,唐代的“貞觀之治”、“開元之興”,清代的“康乾之興”。宋明兩代也出現了休養生息、政治清明、國家財政充裕、人民安康的和諧局面。然而好景不長。在各個朝代之前的皇帝之後,由於缺乏有效的貨幣制度和商業法律,稅收在提取的數額和其現有制度的維持方面開始遇到許多困難,甚至在王朝後期還面臨著支出超過稅收的困難局面。個體戶大幅下降。

中國朝代更替的基本動力是農民起義。農民起義所號召的平均地權思想,對每壹代王朝都有著震撼的影響。正因為如此,每壹代王朝在建立之初,都是通過推翻大地產原主人,重新分配土地的方式進行“耕者有其田”,土地基本上是按人口平均分配。平均土地的結果是在全國形成自耕農階級,這壹階級占農民的大多數。然而,這也是暫時的。隨著休養生息期的過去和賦稅的增加,自耕農逐漸無法承受生存的壓力,只好把土地讓給大地主,自己成為佃農。這個過程通常不會很長。到帝國末期,佃農和農奴逐漸占據農民的大多數,自耕農逐漸成為少數。土地嚴重集中。平均地權只是每個朝代開始時的景觀。由於缺乏相應的商業和貨幣制度作為支撐和法律制度約束,帝國的財富始終遵循窮人越來越窮,富人越來越富的馬太定律。在農業社會,財富的主要標誌是土地的多少。經過幾代皇帝,勾結政權的大地主壹般都是通過剝削自耕農的高利貨物,迅速積累了大量的地產。相反,在不斷增加的徭役稅和無法償還的高利貨物的雙重壓迫下,自耕農逐漸喪失了土地主權,淪為大地主的附庸。甚至在帝國後期,國家的大部分土地都被占人口絕對少數的地主瓜分了。

以上三點其實是息息相關的。土地的集中必然導致農民的減少,農民的減少必然導致稅收不暢,公共財政缺乏。在這三者中,自耕農的減少尤其值得註意。回顧兩千年的帝制歷史,不難發現,自耕農減少已經成為伴隨朝代由盛到衰過程的鐵律。為什麽自耕農的衰落必然導致王朝稅收的短缺?這與傳統中國是農業社會的經濟現實有關。農業社會政府和人民的主要經濟來源只能是土地,而農業社會人口的大多數是農民。壹般情況下,王朝的稅收由農民承擔。如果土地不集中,自耕農占了農民的主體部分,帝國的稅收就不會出現大的短缺,尤其是政府實行人頭稅制度的時候,國家通常可以維持收支平衡。但實際上,這往往只是壹種“理想型”。由於未能實現“數管”,壹方面帝國稅收不暢,難以保證所有稅收都能落實。另壹方面,與政治權力糾纏在壹起的土地權貴很難管理,特別是當自耕農無法承受長途服務的負擔,失去土地權利,集中土地時,分散的、自給自足的、綜合的農業經濟,在大地主的保護下,往往會使政府。在傳統的中國社會,農民占人口的比例實際上已經成為衡量社會經濟生活是否良好的試金石。但是,自耕農的衰亡規律無壹例外地進行著各個朝代的興衰。原因在哪裏?當然,這與中國傳統農業經濟的單壹化(缺乏商業和市場機制)以及政治制度的僵化密切相關。應該說,不是每壹代君王都是昏昏沈沈,無能的。相反,我們發現很多最高統治者都看到了中國社會存在的基本問題,歷代皇帝都試圖解決這些問題,但由於農業社會的政治經濟現實,他們的所有努力最終無壹例外地失敗了。

與農民速度遞減規律和公共財政短缺周期相對應,我們在統治者身上也觀察到了壹個周期的國家治理模式,即每壹個朝代在壹開始就下大力氣解決土地問題,試圖平衡土地,防止土地集中,大力維護農民在人口結構中的主體地位。最顯眼的是明朝皇帝朱元璋。明帝國的建築剛剛建成。就像毛澤東鎮壓“地、財、反、權”壹樣,洪武皇帝,也就是“連大星於”,打擊官僚、士紳、地方等高級人士,從朝廷高官到民間小康戶,牽連甚廣。據壹些歷史學家估計,超過10萬人因此喪生。沒收罪犯的財產,重新分配其中的土地,再加上建國以來大量移民定居開荒,使整個國家成為壹個以自耕農為基礎的農業社會。“(黃仁宇,P150)不僅如此,朱元璋為了防止在國內仍擁有700畝以上不動產的14341地主的財產無限膨脹,還對他們附加了很多額外的服務義務。”這種服務有各種名稱,按照累進稅的原則分配,即家庭越富裕,負擔越重。比如全國各地驛站所需的馬、船、馬車、糧食,完全由大戶供應,壹年之內供應不限量。官員出差越多,負擔就越重。”(黃仁宇,151)由於這種土地政策,每個朝代開始時,自耕農占全國人口的大多數,帝國的稅收因為人口和土地的增長而得到暫時的充實。雖然幾乎每個朝代壹開始都努力保持平均土地和農民數量,但隨後的結果仍然是土地集中、農民銳減和公共財政不足,等等。這是制度學派經濟學家張五常提出的“三種社會制度”中按社會階層排列的社會的典型特征。政治經濟體制的不開放,使得壹項看似利國利民的經濟政策並不能長久。

以明朝為例。雖然明太祖朱元璋解決了壹段時間的土地問題,但後來發生的事情還是不可避免地陷入了歷史的輪回。所以,雖然在明帝國危在旦夕的時候,出現了海瑞這樣壹位偉大而正直的官員,但黃仁宇卻非常準確地指出:海瑞恢復先人遺訓的努力,註定是壹場悲劇。他不能理解的是,帝國的經濟和政治制度從壹開始就存在問題。明初的土地政策完全是靠洪武皇帝的個人魅力維持的,魅力的喪失也將意味著這種經濟安排的失敗。但始皇帝朱元璋死後,妳問後來的皇帝去哪裏找類似開國皇帝的權威?他們的權力只來源於傳統,傳統統治自然意味著對過去時事的臣服,包括對制定和解釋這些傳統的特定人的臣服。因此,皇帝的權威不再是絕對的,前朝的舊臣和現世的官僚集團都可能受到挑戰。當後世帝王統治的合法性被大大削弱時,維系在魅力型統治上的經濟安排是不可能有效維持的。

在以土地為主要經濟來源的封閉的農業社會中,國家的和平與穩定與平均土地密切相關。這樣才能維持強大的農民隊伍,才能依靠國家稅收。但是,等級政治制度(這是農業社會的悖論:等級制度是維持龐大帝國統治的唯壹途徑)註定了自始至終無法實行土地權利平等的經濟安排。在稅收銳減,國家財政空虛的情況下,帝國會面臨怎樣的結局?歷史學家早就得出結論,維持帝國統治的兩股力量——官僚和軍隊——會因為缺乏財政支持而無法維持,所以帝國首先會從自身體制上崩潰;與此同時,內心無法忍受剝削的農民,也在為了自己的生存而聯合起來舉起正義的旗幟。這時,外族往往會趁王朝內部動蕩之機,以武力進攻。在內憂外患的打擊下,這個帝國不得不分崩離析。

2,另壹種私有化,另壹種結局。

自耕農數量的減少導致了每個王朝後期的財政困難。然而,公共財政的缺乏並不意味著國家總財富的減少。相反,我們可以找到其他事實。比如唐朝,雖然其統治者沒有像明朝那樣嚴格平均地權,但他們在不剝奪大家族土地的情況下,開辟新的土地,通過其他方式分給自由農民。這種“均田制”措施壹度制止了半封建主義。然而,在建立數百年後,每個王朝都不可避免地過度擴張,財政捉襟見肘,即使在國家總財富增加的情況下。是誰讓自耕農銳減,掏空了帝國的公共財政?

問題出在歷代土地私有制上。我們壹直習慣認為中國社會從來沒有私有制的問題,五千年來每個朝代都在壓制私有化。如果這是與近代西歐明晰的產權制度的對比,也不能說這種說法完全沒有道理,受法律保護權利和納稅義務制約的私有產權制度在中國從未有效生長。但如果用“全豹”來排斥“壹斑”,認為中國社會只有政府對經濟資源的過度控制和無私的民眾對財產的大量占有,這就與歷史現實不符了。實際上,中國古代大地主和有權勢的人對土地的兼並也創造了壹種土地私有制。雖然這種私有制在現代意義上並沒有得到法律的嚴格保障,但土地所有者的地契和與統治者合謀獲得的政權,壹般都保持了土地的私有制,避免了政權的侵擾。但是,中國過去的社會問題也在這裏。土地由大地主和有權有勢的人集中和私有。如果有完善的財稅制度保證擁有大房產的人也繳納相應的稅收,土地私有制就不會對國家和社會造成大的危害。而中國傳統社會政治制度的不合理之處在於財產所有者的權利與義務極度失衡。壹方面,帝國的統治不是基於技術。類似於黃仁宇先生所說的“高級機構”和“低級機構”,在中國社會是缺乏的,所以帝國的稅收只能很大,無法準確量化,這就給了大地產商偷稅漏稅的機會;另壹方面,更重要的是,大型房地產的所有者普遍享有特權。傳統中國社會的統治是建立在官僚階級和地方鄉紳的合作基礎上的。大地主可以利用他們對政府的影響力,有效地避免他們必須繳納的大量稅款。用現代的話來說,作為壹個既得利益階層,傳統中國社會的大地產商真的有“輕瑤薄賦”之嫌。這種財產占有和應盡義務的分離,導致了公共財政的缺失,也成為了中國歷史王朝興衰的基本原因。

事實上的土地私有制的必然結果是,政治權力被應用於土地占有,進壹步加強了土地私有制的強度。在土地是社會主要財富的背景下,利用政治資源所能獲得的經濟利益,當然最多、最頻繁的會是土地。土地的集中造就了壹批既得利益者,這個階層通常的模式是官僚+房地產。它與中國傳統社會的家庭和家庭觀念密切相關。表面上看,隋唐以後實行的科舉制度在中國社會創造了“機會均等”,為貧苦家庭的孩子進入士紳階層打開了大門。其實,“三代出壹貴族”這個成語道出了科舉考試的秘密:沒有充足的財力作為多年學習和準備的基礎,就沒有參加科舉考試的可能,哪怕是為了學習而學習。所以,家族和家族的財力必然在晉升的背後,而政治權力自然會回歸到經濟權力的方向,便於家族和家族的財富和地位躍升。官僚和房地產就這樣結合了。雖然這並不包括所有類型的政治權力與經濟利益的勾結,但這種勾結是最明顯、最平實、最受歡迎的,各個朝代的情況大致如此。

還是以明朝為例。明朝官員退休後成為鄉紳,但根據政府規定,仍然享受著與在位時類似的各種政治經濟優惠待遇(在這方面,我們再次感受到了歷史與現實驚人的相似),這本身就意味著他們在占有社會財富方面站在了比壹般人更高的位置。不僅如此,他們還以鄉村友誼、年度友誼、婚姻友誼等等為紐帶。他們與其他直接或間接控制政權的權貴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所以他們把既得的政治資源轉化為經濟資源是非常自然和自然的。比如在文淵閣做過大學生的徐傑,退休到南直隸後,家裏有上千人,據說還有40萬畝房產被高利貸等各種手段占用。(黃仁宇,P146)權力和金錢自古以來就是聯系在壹起的。明代官員壹般通過截留“火耗”和收取“套路案”來積累壹定的資產。這些資產可以直接用來買地,也可以通過高利貸搶占土地。壹個官員在位時斂財斂財,退休後把錢變成土地,成為土地貴族,這是歷朝歷代的常識。壹個王朝建立起來,就推翻了壹批士紳。然而,“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高”。經過新壹輪的政權重建,王朝建立幾十年後,經濟資源將重新安排。從明朝到萬歷年間,已經出現了新的土地貴族。“第二次被送到朝廷的14000多戶富戶,已經被新的富戶所取代。這些新富戶大多屬於官僚、士紳或學生,可以享受‘優惠豁免’,不再承擔‘服務’的責任。政府官員也越來越有機會弄虛作假。因為現金和實物並不總是在全國範圍內收集和分配,金融系統無法通過嚴格的會計制度進行檢查,從裂縫中泄漏出來的錢就落入這些人的手中。”(黃仁在P153)類似的現象和過程可以在所有世代中發現。

再比如唐朝,建國時實行“均田制”,但實際上“均田制”壹開始就不徹底。前朝形成的龐大的、自給自足的、免稅的地方家族地產並沒有被剝奪,而是開辟了其他途徑,比如開墾戰爭中廢棄的土地,給予農民土地,國家稅收由廣大小農承擔,掌握政權的大地主不需要納稅。最後壹個朝代清朝更是如此。“清知府三年,十萬雪花銀”就是生動的寫照。

在這壹點上,我們可以看到,在末代,所有圍繞稅收的主體,其實都分為兩類:壹類是掌握政治經濟大權的既得利益者,即土地貴族,他們不用交稅或少交稅,通過高利貸剝削農民;另壹類是農民(自耕農、佃農、農奴),他們承擔著政府的賦稅和土地貴族的剝削。這種貧富的區分,已經告訴了人們帝國的財富流向了哪裏,社會經歷了怎樣的分化。事實上,這種區分表明了中國傳統社會階級分析的現實針對性。人口占少數的既得利益者和人口占絕對多數的被剝削者存在的社會後果是什麽?

經濟問題說到底就是利益問題。利益問題主要在於兩個方面:壹是生產,即財富的創造;首先是分配,也就是財富的使用。這兩個方面互為主導,如果其中壹個失敗,就會對另壹個產生負面影響,往往會產生壹定的社會後果。排他性既得利益的出現和利益分配不公(不等於不平等)恰恰是引發社會危機的導火索。當然,如果這個時候在財富生產上有所突破,即使是貧弱也能在分配不公的情況下分壹杯羹,就像唐朝曾經做的那樣,社會危機也可能暫時得到緩解。但在壹定時期內,土地資源畢竟是有限的,壹方的過剩必須以另壹方的損失為基礎。從遙遠的古代到20世紀上半葉,傳統中國社會的經濟和財政來源大多來自土地,普通百姓的經濟來源也非常單壹。沒有土地,他們只能依靠人,沒有其他機會獲得生活資料。所以,窮人和富人的對立,不僅僅是財富數量的對立,更是有沒有尋求財富機會的對立。單純的貧富不平等,總體來說並不是最迫切的問題,但如果同時致富的機會不平等,弱者實際上已經被逼到了無路可走,找不到希望的困境。如果他們能忍住“為富不仁”,那就順其自然吧。正因為如此,傳統中國社會呈現出壹種動蕩的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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