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報價:業務部門及時回復客戶詢價,確定產品名稱、型號、生產廠家、數量、交貨期、付款方式、包裝規格、櫃型等。,並且形式發票向客戶作出正式報價。
3.獲得訂單:經過談判,收到客戶的正式采購訂單。
4.下生產訂單:客戶訂單確認後,向工廠下訂單,安排生產計劃。
5.發放生產通知:交貨日期確定後,滿足以下條件,業務部門可以發放生產通知,通知工廠按時生產。
5.1:如果是信用證付款客戶,通常在交貨日期前1個月確認收到信用證。收到信用證後,業務員和憑證員要分別對信用證進行審核,檢查是否有錯誤,是否能保證交貨日期以及其他可能出現的問題。如果有任何問題,應要求客戶立即更改信用證。
5.2:如果是T/T支付客戶,確認押金已經收到。
5.3:如果是放款客戶,或者通過銀行D/A收匯,需要經理確認。
6.檢查:
6.1:交貨期前壹周,通知公司檢驗員檢驗貨物。
6.2:如果客人希望自己或指定的檢驗員檢驗貨物,應在交貨日期前壹周要求客戶檢驗貨物,並將檢驗日期通知企劃部。6.3:如客人指定第三方檢驗公司或公正銀行驗貨,應在交貨期前兩周聯系檢驗公司,預約檢驗時間,確保時間安排在交貨期前。確認後通知工廠檢驗時間。
7.準備基本文件。工廠提供的包裝資料,制作出口合同、出口商業發票、裝箱單等文件(應由業務跟單員制作並交給憑證員)。
8.商檢:如果產品是國家法定檢驗的,在向工廠訂貨時應寫明對商檢的要求,並提供出口合同、發票等商檢所需的資料。而且要告訴工廠未來產品的出口口岸,以便工廠辦理商檢。妳應該在交貨前壹周拿到商檢證/單。
9.租船和預訂頭寸:
9.1.如果與客人簽訂的合同是FOB中國,客人通常會指定運輸代理或船公司。妳要盡快聯系貨代告知發貨意向,了解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和q確認工廠的交貨是否能早於開航日期前至少壹周,船期是否能滿足客人要求的交貨日期。書面訂艙單應在交貨日期前兩周發給貨運公司,訂艙單通常可在開航前壹周拿到。
9.2.如果賣方支付運費,應盡快向貨運公司或船公司咨詢船期、運價、開航港口等。經過比較,我們選擇價格優惠、信譽好、船期合適的船公司,告訴業務員通知客人。如果客人不同意,選擇客人認可的另壹家船公司。開航前兩周書面定倉,程序同上。
9.3.如果貨物不夠壹個小集裝箱,當需要散貨時,向貨代公司預訂散貨位置。當妳拿到倉單的時候,妳也要知道通關時間,倉儲報關要求等等。
9.4.向運輸公司訂艙時,必須傳真書面訂艙單,註明預定裝運日期、集裝箱類型和數量、目的港等。為了避免錯誤。
10.安排兩個櫥櫃:
10.1.貨物準備好並檢驗合格後,委托拖車公司吊裝櫃體。拖車公司應選擇安全可靠、價格合理的公司簽訂長期合作協議,確保安全準時。將以下信息傳真給拖車公司:訂倉確認/集裝箱放行單、船公司、訂倉號、集裝箱拖運委托書,註明集裝箱裝載時間、集裝箱類型和數量、集裝箱裝載地址、報關行、裝貨港。如果檢驗公司看集裝箱,應該特別說明不能遲到。並要求寄回壹份櫃子資料的復印件,列明櫃子號、車牌號、司機和聯系電話。
10.2.傳真壹份裝貨資料給工廠,註明裝貨時間,櫃型,倉庫訂單號,訂單號,車牌號,司機聯系電話。
10.3.要求工廠在集裝箱出廠後盡快傳真壹份裝船通知給業務部門,說明集裝箱的離港時間、實際裝船數量等。,並記錄包裝號和封條號作為提單的信息。要求工廠在裝櫃後壹定要記得在櫃上貼封條。
165438+通常情況下,報關時間允許兩天(截船前)。在托運報關時,妳要提供壹個集裝箱裝載信息,包括貨物及數量、港口、船公司、倉號、箱號、開船及關船時間、拖車公司、集裝箱類型及數量、我公司聯系人及電話等。
12.獲取運輸單據:
12.1.最遲在開船後兩天內,應將提單內容傳真給船公司或貨運代理。應根據信用證或客戶的要求制作補充資料,並給出正確的貨物數量和壹些特殊要求,包括隨提單附上船公司出具的船證。
12.2.敦促船公司盡快出具提單和貨運單樣本。仔細檢查樣品後,以書面形式向船公司確認提單內容。如果提單需要客人確認,妳要先把提單樣本傳真給客人,確認後再請船公司出具正本。
12.3.及時支付運雜費,付款後及時通知船公司取得提單等運輸單據。運費的支付應該登記。
65438+
13.1.商業發票:在信用證要求的單據中,對商業發票的要求最為嚴格。發票日期應確定在開倉日期之後,交貨日期之前。發票上的貨物描述應與信用證上的完全壹致,文字上的數字和金額應正確無誤。信用證上的發票條款應該顯示出來,裝運標誌也應該顯示出來。如果發票需要對方大使館認證,壹般需要提前20天辦理。
13.2.格式原產地證書:交貨前應向檢驗檢疫局申請格式原產地證書。需要註意的是,運輸日期應該在信用證的交貨日期和開船日期之前,發票日期之後。未能在發貨前辦理的,需提供報關單、提單等單據辦理後發證。對於經香港轉運的貨物,通常需要由香港的中國商品檢驗公司簽署A證,以證明貨物未在香港進行再加工。
13.3.壹般原產地證書:壹般原產地證書可以在中國貿促會辦理,要求較低。交貨後不太久可以補辦。如果原產地證書需要大使館簽字,必須提前20天辦理,就像發票壹樣。
13.4.裝船通知:壹般要求在開航後幾天內通知客人交貨的詳細情況,包括船名、航班號、開航日期、預計到達日期、貨物及數量、金額、件數、嘜頭、目的港代理等。有時信用證要求提供交貨證明,如傳真報告、信件遞送單等。,並註意在客人要求的時間內處理。
13.5.裝箱單:裝箱單應清楚地表明貨物的包裝情況。它應該顯示每個箱子的數量,毛重,凈重和外箱尺寸。根據外箱尺寸計算的總體積應與標明的總體積壹致。為了方便客人,應該顯示嘜頭和集裝箱號。裝箱單的重量和體積應與提單壹致。
14.演示文稿:
14.1.如采用信用證收匯,應在規定的提示時間內準備好所有單據,並仔細審核單據,確保無誤後,再提交銀行議付。
14.2.如果采用電匯方式收匯,在取得提單後立即傳真給客人,在確認已收到余款後,再將提單正本等單據寄給客人。
14 3.如果T/T收匯,要求收全款做櫃面,收完後再安排拖走櫃面。妳可以在拿到提單後馬上把正本寄給客人。
15.文件存檔:所有文件、信用證和談判文件必須保存在壹套中,以備將來參考。
基本上標準化的流程就是上面的。
我建議妳先找到這些流程涉及的所有文檔。看到實物比憑空想象更實際。
然後,我們必須檢查更多的信息,找出過程中提到的所有不同方式的區別和聯系。
三是明白整個外貿流程是商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統壹的系統工程。四大流的狀態和變化在外貿流程的每壹步都必須清晰,因為“不清晰”就意味著虧損,外貿虧損不像“315消費者權益”那麽容易處理。。
另外,外貿過程所代表的整個外貿過程,就是所謂的“了解”外貿過程,總是伴隨著風險。最重要的是要知道每壹個外貿流程的風險與對應的“四大流”,也就是說“可能會發生什麽意外或問題”。知道這些基本上可以算是“了解”,否則最多算“知道”或者“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