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小腳因男性的癖好而興起,而男性的審美觀畸變也因“三寸金蓮”益發不可收拾,直至女性被摧殘的小腳成為激起男人性興奮的重要物品。據記載,自宋代開始,在許多妓院的歡宴中流行起壹種“行酒”遊戲,從頭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腳和她們的小腳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腳鞋裏來傳遞、斟酒、飲酒。直到20世紀初,仍有壹些男人喜歡參與這種“行酒”遊戲,並為有機會使用妓女小腳鞋中的酒杯來飲酒而興奮不已。至於歷代的酸腐文人,更是興趣盎然地把探討小腳當作“學問”來做,不惜筆墨,撰寫文章,細細品評,以卑瑣為樂事,惟恐未把男人玩小腳的美學成分和調情作用詮釋清楚。如清代有壹個叫方絢的文人就自詡為“香蓮博士”,寫就了壹篇題為《香蓮品藻》的文章,費盡心機把小腳劃分為五式九品十八種,並因此出了名。
至於被摧殘得骨骼折裂、關節脫位、血肉模糊、膿水淋漓的畸形小腳何以成為中國男人的性目標?這是因為,纏小腳在封建社會是婦女的極度隱私,除了丈夫和關系極密切的人之外,不能隨意讓人觀看,這便使小腳與性的隱秘牽連上了,甚至認為把握不當的話會引發淫亂,小腳即為“導淫之具”。酸腐文人的說法是,纏小腳不僅使女子的步態更加裊娜妖嬈,還會使男人在白天“越看越生憐惜”,在晚上“愈親愈耐撫摩”。小腳美的最高標準也被他們確定:壹肥、二軟、三秀,“且肥軟或可以形求,秀但當以神遇”等等。字裏行間,無不浸透著對小腳病態的愛慕、艷羨和崇拜,而將摧殘、畸形當作美來欣賞把玩,可見在傳統父權制文化背景上中國的男性審美觀念已腐敗到了何等嚴重的程度。
但是,就在對女性摧殘得最嚴重、小腳崇拜最張狂的清代,壹批有識之士如李汝珍、俞正燮等人,對這壹社會惡習進行了嚴厲批評。李汝珍在其《鏡花緣》壹書中提出,“女子本是好好的”,而男子卻偏使之“矯揉造作”,纏小腳使她們成了“異樣”,更指出“何以兩足殘缺,步履艱難卻又為美?”著名的改革、維新派人士康有為,1898年向光緒皇帝呈了“請禁婦女裹足折”,歷數纏足惡習於國於民的害處,認為“最駭笑取辱者,莫如婦女裹足壹事”,明確主張“嚴禁婦女裹足”。滿清封建王朝被推翻後,孫中山作為民國臨時大總統於1912年正式下令禁止纏足。到了“五四”時期,纏足更成為各派革命運動和激進分子討伐的對象,陳獨秀、李大釗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纏足對婦女的摧殘和壓迫。更重要的是,越來越多的婦女投身到了反纏足運動之中,把反纏足作為爭取中國婦女解放的壹項重要任務。這時,不論是中國的女人還是男人,都開始認識到纏小腳根本就不是美,而恰恰是壓迫、恥辱與腐朽的象征
回答者: 日月花公主 - 魔法學徒 壹級 11-6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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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女性美和文化
青年演員
今天的中國人對於美女的評價大抵是身材雕浮玲瓏,面部輪廓立體,大眼睛雙眼皮幾項,這些很大程度上是西化了的審美觀,比如在漢代以前就很少見到對女性身材的描繪,基本上以面部描寫充斥字裏行間,寫體態也是從衣飾姿態來襯托。眼睛是面部審美的核心所在,所謂“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壹個“倩”字道盡了女性眼神的魅力。
翻閱歷代的工筆仕女畫冊,有壹對細長的豎起的鳳眼(即外眼角上飛)基本上是華夏畫中美眉***同的特征。五官搭配上講求精致,比如嘴唇:今天是以厚而豐滿的嘴唇為性感,但在古代正好相反,櫻桃口才是人們所瘋狂的,那時的女孩子不僅不塗上滿嘴的口紅,而且還故意只塗唇中部的壹點,以產生小口的錯覺。
有趣的是,在歷代仕女圖上所畫的美女,基本上都是單眼皮,而且面部扁平。大概是當時漢族的華夏血統還比較純粹的原因吧(大眼睛、雙眼皮和南方越人血統的加入有關)。而且漢人傳統臉形是喜歡圓臉的,到了後來才刀條臉壹統江山。
今天的人對女性總喜歡強調身材,以“三圍”為標度,三圍者,胸、腰、臀三分天下各有其壹。在此三者中,古人對腰最為重視,直接描寫也最多,粗腰美其名曰“小蠻腰”;細腰美其曰“楊柳腰”。西元前6世紀就有楚靈王偏愛細腰女子的典故了;宋玉在其《登徒子好色賦》中,對那位漂亮的“東家之子”也有“腰如束素”的描寫。不過腰身不僅要纖細,而且更重要的是姿態上要輕盈靈活,走動時才能搖曳生姿,具有“曲線玲瓏”之美。
古代的人對女性的胸圍要求相對不高,對擁有壹雙豐滿隆起的大乳的女性也頗不以為然。其實,古代男子欣賞的女性乳房是恰堪壹握的丁香乳。至於臀,古人似乎要難以啟齒壹些,其實中國古代也是崇尚臀部豐滿的,但受禮法拘束不便明言。(壹般來說,只有崇尚暴力的民族喜歡瘦削的窄臀,這是題外話)
宋代以前,漢人像今天的日本人那樣是跪坐在席上的,由此形成的今天大和民族的“大根腿”,早已舉世聞名,而以前的華夏是否也是如此,不得而知。不過漢族傳統對女性的腿的欣賞壹直處於隱蔽地位,遠不如女子的腳的地位突出,戀足的小巧式審美發展到極端—自南唐開始,漢族出現了纏足的習俗,纏足的真正原因,許多人只含混的解釋說是欣賞腳小之故,其實真正的原因是臀圍的壹種變星—它可以束縛血液不流向下肢,迫其集中在中間地帶,使臀部碩大豐滿,這無疑是壹種畸形的審美。《鏡花緣》裏藉吳之和之口反對纏足時說“細推其由,與造淫具何異?”,其實點中了問題的要害。
到了唐朝,物質產品豐富。額寬、臉圓、體肥成為美女的標準,還有壹種獨特的的崇尚鷹勾鼻的風氣(可以參看昭陵的石雕)。唐人以“肥”為美(註:在古語裏稱呼肥胖為肥不為胖,就像本來“身”也不是身體的含義壹樣),但這種“肥”與今天的脂肪過剩、大腹便便的臃腫虛胖毫不相幹,而是壹種骨骼均勻、肌肉結實的美,讓女人充分展現出東方的華貴之美。
唐朝風氣也很開放,以穿著暴露為時尚,服飾流行低胸半裸裝、單層絲綢羅紗的時髦裝束,甚至壹度崇尚裸體。從流傳至今的壹些唐朝壁畫來看,那時候侍女甚至有全裸的。敦煌詞中有記載如:“素胸未消殘雪,透輕羅”。(《雲謠集。風歸雲》)
這樣過度的風氣在唐以前還沒有過,可能是與唐朝盛行佛教有關,也可能是與“胡風”有關,就像朱熹所說的那樣:“唐源流出於夷狄,故閨門失禮之事,不以為異”,不過總體來看,古代的漢族對性的禁忌很少,所以才會兩千多年來壹直穿開襠褲。這個風氣開始轉變是在宋朝,很大程度上和遊牧民族的入侵有關系,漢族為了保護自己的女子不得不如此,再加上理學興起推波助瀾,從此女子開始被包裹得嚴嚴實實,保守的風氣到明清時期達到頂峰。
與此相對應的是,大氣鏗鏘、樸素簡約和細膩柔美是漢族文化的兩面。安史之亂是漢族文化特征在歷史上的壹個重要的轉捩點。社會結構發生了很大轉變,貴族家族消失了(這個歸根結底和中國的封建歷史實在是太長了有關),在此之後前壹面逐漸失落,而另壹面卻畸形繁榮,甚至發展到病態的地步,比如明清壹代的工藝美術、建築陳設都是以裝飾雕花之艷麗、繁縟聞名的。又以書法為例,書法本分碑體和帖體,但唐以後,古樸遒勁的碑體就逐漸衰落,而軟性的帖體則大行於世。
這些轉變大概在宋朝就開始了。入元,蒙古人在中原有效折騰了100年,幾乎造成了中國歷史傳統的斷檔,殘酷的屠殺和精神上的空前失落,只使宗教前所未有的盛行。到了明朝,真正意義上的漢文化大部分都已經失傳,雖然明王朝的統治者也曾經試圖找回壹些傳統,但那些文化底蘊並不深的朱明皇族大部分都沒有能重新找回來(無它,中國真正的的貴族階層基本上唐後就消滅了),有的甚至還惡化了。
直到今天,無論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壹提起中國文化,基本上想起來的就是京劇、旗袍、功夫、花瓷、年畫、八仙桌、曲藝之類的,這些都是明清的遺產,真正的漢唐文化已經遠離了我們的視野……
參考資料:
/_%D0%A6%D0%A6%C9%FA/blog/item/c6bb058becefe87b9e2fb49d.html參考資料:
/question/74636197.html?si=1回答者: 偶然傷心了 - 舉人 五級 11-13 16:58
纏小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李後主的壹個窅娘別出心裁,用帛將腳纏成新月形狀在金蓮花上跳舞取悅皇帝。後來這個做法流傳到民間,纏小腳之風漸漸普及到了百姓人家。但也有人認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纏小腳就已出現了,或許更早還可追索到商代。總之,纏小腳這壹封建社會的惡俗具有悠久的歷史,千百年來殘害了數不清的中國婦女。可以說,纏小腳是父權制傳統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現之壹。據記載,民間女子從四五歲就開始纏小腳,到成年時腳長若不超過三寸,即成為備受贊賞的“三寸金蓮”。在當時,這樣的小腳被認為是“女性美”的壹個重要方面。即使長相、身材再好的女子,如果是壹雙天足或腳纏得不夠小,就會遭人恥笑,並且嫁不出去。“好大腳”也成為漫罵、羞辱婦女最難聽的壹句話。而實際上,小腳“美”是以女性身心被摧殘為前提的。纏小腳的方法是通過人為的強力,野蠻地造成女子兩腳的跖骨脫位或骨折並將之折壓在腳掌底,再用纏腳布壹層層裹緊,被纏足的女性步履艱難且疼痛非常,更有可能引發殘疾和致死。民間“小腳壹雙,眼淚壹缸”的說法,就是女性千百年來遭受這壹苦難的集中反映。而壹旦把天然的腳纏成了“三寸金蓮”,女性在勞動和交往方面必定是十分不便、大受制約,惟有困守家中,站立、行走必扶墻靠壁,不僅“男主外、女主內”順理成章,“男強女弱”也成了事實,女性若有什麽不滿、反抗、私奔之類更是難上加難了,惟有忍氣吞聲,聽任擺布。事實上,這種違背自然與健康、建立在摧殘婦女身體基礎上塑造出來的“美”,不僅是美的極度扭曲和變態,對於父權制社會施行對女性的壓迫與控制,也的確收到了強化的實際功效,正如《女兒經》所說:“恐他(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約束”。
纏小腳因男性的癖好而興起,而男性的審美觀畸變也因“三寸金蓮”益發不可收拾,直至女性被摧殘的小腳成為激起男人性興奮的重要物品。據記載,自宋代開始,在許多妓院的歡宴中流行起壹種“行酒”遊戲,從頭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腳和她們的小腳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腳鞋裏來傳遞、斟酒、飲酒。直到20世紀初,仍有壹些男人喜歡參與這種“行酒”遊戲,並為有機會使用妓女小腳鞋中的酒杯來飲酒而興奮不已。至於歷代的酸腐文人,更是興趣盎然地把探討小腳當作“學問”來做,不惜筆墨,撰寫文章,細細品評,以卑瑣為樂事,惟恐未把男人玩小腳的美學成分和調情作用詮釋清楚。如清代有壹個叫方絢的文人就自詡為“香蓮博士”,寫就了壹篇題為《香蓮品藻》的文章,費盡心機把小腳劃分為五式九品十八種,並因此出了名。
至於被摧殘得骨骼折裂、關節脫位、血肉模糊、膿水淋漓的畸形小腳何以成為中國男人的性目標?這是因為,纏小腳在封建社會是婦女的極度隱私,除了丈夫和關系極密切的人之外,不能隨意讓人觀看,這便使小腳與性的隱秘牽連上了,甚至認為把握不當的話會引發淫亂,小腳即為“導淫之具”。酸腐文人的說法是,纏小腳不僅使女子的步態更加裊娜妖嬈,還會使男人在白天“越看越生憐惜”,在晚上“愈親愈耐撫摩”。小腳美的最高標準也被他們確定:壹肥、二軟、三秀,“且肥軟或可以形求,秀但當以神遇”等等。字裏行間,無不浸透著對小腳病態的愛慕、艷羨和崇拜,而將摧殘、畸形當作美來欣賞把玩,可見在傳統父權制文化背景上中國的男性審美觀念已腐敗到了何等嚴重的程度。
但是,就在對女性摧殘得最嚴重、小腳崇拜最張狂的清代,壹批有識之士如李汝珍、俞正燮等人,對這壹社會惡習進行了嚴厲批評。李汝珍在其《鏡花緣》壹書中提出,“女子本是好好的”,而男子卻偏使之“矯揉造作”,纏小腳使她們成了“異樣”,更指出“何以兩足殘缺,步履艱難卻又為美?”著名的改革、維新派人士康有為,1898年向光緒皇帝呈了“請禁婦女裹足折”,歷數纏足惡習於國於民的害處,認為“最駭笑取辱者,莫如婦女裹足壹事”,明確主張“嚴禁婦女裹足”。滿清封建王朝被推翻後,孫中山作為民國臨時大總統於1912年正式下令禁止纏足。到了“五四”時期,纏足更成為各派革命運動和激進分子討伐的對象,陳獨秀、李大釗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纏足對婦女的摧殘和壓迫。更重要的是,越來越多的婦女投身到了反纏足運動之中,把反纏足作為爭取中國婦女解放的壹項重要任務。這時,不論是中國的女人還是男人,都開始認識到纏小腳根本就不是美,而恰恰是壓迫、恥辱與腐朽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