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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特點

壹.商周時期的政治制度

1.商的政治制度:中央:相、卿士(參與商王決策);蔔、祝、史(負責祭祀占蔔和記錄王朝大事);師(執掌軍權)。地方:侯、伯。

2.西周的分封制:

(1)目的:周王為加強地域統治,“以藩屏周”。

(2)措施:周王將宗族姻親分派各地“授土”“授民”,廣建子國。封國承擔貢賦、軍事、勞役等義務。封國有魯、齊、燕、衛、宋、晉七國。形成了“周王—諸侯—卿、大夫—士”的世卿世祿的等級序列。(3)作用:周王取得“天下***主”地位,分封制鞏固了統治,擴大了統治區域。

3.西周的宗法制:是維護分封制的工具。宗法制是中國古代維護貴族世襲統治的壹種制度,它把血緣紐帶同政治關系結合起來。

(1)目的:穩定統治秩序,解決貴族內部矛盾。

(2)內容:嫡長子繼承制、“世卿世祿”制、父權家長制等,大宗和小宗。作用:維護了家族等級關系和政治隸屬關系;保障了貴族“世卿世祿”特權;防止了家族內部紛爭,強化王權,“國”“家”緊密結合。

(3)宗法制特點:①最大的特點是嫡長子繼承制;把血緣紐帶同政治關系結合起來(宗法制和分封制互為表裏,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體現就是分封制),“家” 和“國”密切結合;②保證各級貴族享受“世卿世祿”的特權,等級森嚴。

(4)作用:有利於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和團結,強化王權。

4.周禮:西周維護宗法制、分封制的禮樂制度。有嚴格的等級禮儀規定,不得“僭越”。(鼎和編鐘)

5.中國早期政治制度的特點:宗法制和分封制都具有牢固的血緣關系和濃厚的專制色彩。

二.秦朝中央集權制度的形成

1.秦的建立:秦王贏政從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先後滅掉韓、趙、魏、楚、燕、齊六國,建立秦朝。

2.“始皇帝”與三公九卿

(1)“始皇帝”的來歷:秦王嬴政統壹天下後,認為自己“德高三皇,功過五帝”,把“皇帝”,作為自己的名號。嬴政宣布自己為“始皇帝”,認為“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

皇帝制:皇權至上;國家的壹切權力,即司法、立法和行政、軍事等大權總攬於皇帝壹人之手;確立“家天下”的皇位繼承制度。——皇權高度集中的專制主義集權制度確立。

(2)三公九卿制(較為完備的中央官制):三公指丞相(輔佐皇帝處理全國政務)、禦史大夫(掌管律令、圖籍,並負責監察百官)、太尉(協助皇帝管理軍務);九卿指中央政府中三公之下的許多重要官職。三公九卿受皇帝直接管理;協助處理軍政財事務;互不統屬、互相牽制;便於皇帝集權。

3.廢分封,置郡縣(郡縣制的全面推行)

(1)郡縣制的建立:秦朝地方建郡(是中央政府以下最高壹級地方行政機構。初為36郡後增至40余郡。)、縣(郡的下級行政機構。縣的長官主要任務是治理民眾,管理財政、司法、獄訟和兵役。)、鄉裏機構;長官由皇帝指派;開始設置選官考官制度。

(2)秦鞏固統壹的措施:北擊匈奴,移民河套,修萬裏長城;南平越族。修築驛道;統壹文字;(“車同軌、書同文”)統壹度量衡、貨幣和車軌;制訂秦律。

(3)先秦政治制度的階段特征:

西周重視國家的制度建設,包括宗法制、分封制、井田制、官制在內的“周禮”體系得以確立。這是壹個神權下降、王權強化、人文精神崛起的時代。戰國的變法運動,破壞了貴族等級社會,造就了壹系列新的制度。君主集權制、官僚制、郡縣制等紛紛出現,對此後的歷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秦朝確立了以皇帝為中心的中央集權制政體,郡縣制在全國範圍推廣。西漢王朝繼承了秦朝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而在地方實施“郡國並行”制,對地方官員的監察力度加強,至漢武帝時期州刺史的設立,標誌著監察制度更加嚴密。

4.中央集權的作用及影響:

積極:

①徹底打破了傳統的貴族分封制,奠定了中國古代大壹統王朝制度的基礎。對此後兩千多年的中國政治與社會產生了重要影響。

②有利於封建經濟文化的發展,對祖國疆域的初步奠定、對鞏固國家統壹,以及形成以華夏族為主體的中華民族,都起了重要作用。

消極:

①秦朝依靠皇帝的專制權威,加強對人民的壓榨,使人民處境日趨惡劣,階級矛盾迅速激化。秦王朝十幾年後土崩瓦解。

②在壹定程度上影響了中國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自由發展。

補充:1、秦始皇確立皇帝制度:①權力的高度集中:秦朝建立了強大的中央集權制度,權力的集中,成為秦王朝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②皇權的至高無上:首先,皇帝總攬國家壹切大權,皇權至高無上。其次,確立了“家天下”的皇帝繼承制。

2、秦鞏固統壹的措施:皇帝制度的建立;中央實行三公九卿制度,地方實行郡縣制;制定了壹套選拔和考察官吏的制度;統壹文字、貨幣、度量衡;制定嚴酷的法律;為了防禦匈奴,修建長城;修建由都城通往各地的馳道;開靈渠;大規模移民等。

3、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確立

原因(必然性):①經濟根源:封建經濟分散性,需要強有力的國家政權保證國統壹;②政治根源:地主階級需要借助強大的政權維護自己的經濟利益及鎮壓人民反抗;③思想根源:法家思想;

確立:秦朝這套中央到地方的統治機構,官職有明確的職責分工,既相互配合,又彼此牽制,統治機構的最高統治權掌握在皇帝壹人手中,最終確保了地主階級對廣大勞動人民的專制統治。這套從中央到地方統治機構的建立,標誌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確立。

三.漢至元時期政治制度的演變(圍繞如何加強皇權和中央對地方集權展開)

1.漢武帝時期的內朝、外朝制度及刺史制度(中央、地方雙管齊下)

①內外朝制度:吸取漢初“七國之亂”諸侯勢大亂國的教訓;為強化皇權削弱相權、強幹弱枝、鞏固統壹的需要。皇帝親信組成內朝(即中朝:尚書臺),成為朝廷的決策機構;三公九卿成為外朝,中朝成為皇帝直接控制的中樞決策機構。

②刺史制度:為加強中央對地方王國的控制,防止地方叛亂,鞏固統壹。建13個州郡,派位卑權重的刺史監察諸侯王和地方高官。東漢稱“州牧”,掌軍政大權,成為州的最高長官。借鑒漢初“削藩令”的做法,漢武帝的“推恩令”成功地削弱了地方王國的勢力,強化了中央對地方的直接管轄。

③利與弊:加強了中央集權,鞏固和發展了大壹統,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但皇帝權力過於集中,造成後來外戚和宦官專權。(東漢、唐、明)

2.隋唐時期的三省六部制度

①三省職權:決策機構:中書省;審核機構:門下省;行政機構:尚書省;下設六部:吏、戶、禮、兵、刑、工六部

②作用:三省之間既相互牽制,又互為補充,分工明確,提高了辦事效率;分割了相權,避免了權臣獨攬大權,有利於加強皇權。

3.宋初強化中央集權的措施及特點——強幹弱枝

①措施:A、中央:設中書門下省(參知政事)分相權,設樞密院掌軍政,並稱“二府”。設度支、鹽鐵、戶部“計相”(稱三司使)掌財政。B、地方:收精兵,禁軍設“三衙”(強幹弱枝、守內虛外;調兵權與統兵權分離。);削將相實權;地方設通判,派文臣知州,派轉運使管財。

②作用:達到了強幹弱枝、加強中央集權的目的;避免了藩鎮割據的分裂局面。但造成了“冗官、冗兵、冗費”的積貧積弱後患。(北宋中期財政困難,百姓起義。遼、夏犯境,朝廷告急。)

4.元朝的行省制度

中央:①元廢三省,設壹省制(即中書省),作為最高行政機構,以提高行政效率。②樞密院為最高軍事機構;③設宣政院,統領宗教事務和管轄西藏地區。

地方:設行省制(如雲南、遼陽、嶺北等),省的最高長官為平章政事;行省制度鞏固了中央對地方的管轄,促進了邊疆的開發,鞏固了大壹統的局面,奠定了明清時期的行政區劃,影響深遠。

中國古代中央集權制度發展趨勢:以皇權至高無上的核心;歷朝歷代積極調整君權與相權,中央與地方的關系。總的來說:君權不斷加強、相權不斷分散削弱,地方權力不斷消弱、中央權力不斷加強;同時,為了強化專制統治,歷代不斷調整變革監察體制,選官制度。

自始至終:充斥著皇帝與丞相,中央與地方的矛盾。

這種高度的中央集權,造成地方官對中央和君主的絕對依賴,難免人浮於事。地方沒有相應的自主權,也難以實施有效的管理。(要註意與前面的秦時中央集權的影響結合起來。)

四.明清君主專制制度的不斷加強

1.丞相制度的廢除——明太祖朱元璋

明朝設立內閣:吸取元朝權貴專權、內亂頻繁的教訓,借“胡惟庸案”廢丞相,權分六部,明太祖設立殿閣大學士(僅備顧問兼協理奏章,並不參與決策);明成祖設立內閣; 內閣是為皇帝提供顧問的內侍機構,是君主專制強化的產物。設廠衛特務機構。專制皇權發展到高峰。

2.明朝的內閣與清朝的軍機處

①明成祖設內閣大學士參與軍國大事,“票擬與批紅”。

②清雍正帝為處理軍務設軍機處:處理內政外交、制定軍國大計、審理案件等。行動快捷,行政效率高。軍機處的設立,標誌著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發展到頂峰。

3、明清君主專制對中國社會的影響:

君主專制,決策具有個人獨斷和隨意性的特點,容易出現暴政;官吏惟上是從,助長官場因循守舊之風;造成官僚機構的膨脹;造成個人自然權利的流失,近代民主***和制度的建立缺乏社會基礎,妨礙社會進步等。

五.君主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建立與演變:

秦朝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西漢時得到鞏固,隋唐時完善,北宋時加強,元朝時發展,明清時期皇權空前強化。

認識:發展趨勢:①是不斷調整、改革中央行政結構,削弱相權,以加強皇權。明太祖廢丞相,使中央行政權分屬六部,基本上解決了皇權與相權的矛盾。②是不斷調整、改革地方行政結構,加強中央對地方,特別是對邊疆地區的嚴密管轄。宋太祖加強中央集權基本上消除了地方割據勢力形成的條件,中央與地方的矛盾緩和,元明清三朝,再沒有出現過國家大分裂。③是對人們思想的控制日益加強,明朝的八股取士制度和清朝的文字獄就是典型的表現。

積極作用:①有利於多民族封建國家的建立、鞏固和發展,有利於維護國家的統壹和領土的完整。②能有效地組織人力、物力和財力進行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和生產活動,有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③在統壹的社會環境下,有利於民族大融合,有利於各地區經濟、文化的交流、發展和提高,使我國古代人民創造了領先於世界的古代文明。

消極影響:①君權專制易形成暴政統治和導致腐敗現象的出現,成為阻礙歷史發展的因素。②在思想方面獨尊壹家,箝制了人們的思想,出現了萬馬齊喑的可悲局面。③在明清時期,嚴重阻礙了資本主義萌芽的產生和發展。概括地說,在封建社會前期,其積極作用是主要的。封建社會後期,其消極作用逐漸增大,尤其是明清時期,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進壹步強化,束縛了社會生產力的進壹步發展,其危害尤為嚴重。評價這壹歷史現象時,應該將其放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進行分析,不能壹概而論。如:即使是明清時期,這壹制度在維護統壹的多民族國家的鞏固和反擊外來侵略方面仍然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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