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賣方需要支付保證金的原因如下:
1.權利義務不對稱:期權交易涉及兩個主要角色,即買方和賣方。當買方購買期權合約時,他獲得了某些權利,但沒有義務。賣方出售期權合約,獲得版稅,但承擔相關義務。由於買方沒有義務,他們支付版稅作為交易成本。賣方承擔更大的風險,因為當買方選擇行使選擇權時,他們必須履行合同。
2.期權的潛在風險:期權是壹種杠桿工具,可以放大投資者的潛在損失。賣方的潛在風險通常更高,因為他們可能要承受巨大的損失,這取決於基礎資產的價格變化。為了確保賣方能夠履行義務,交易所或經紀商要求賣方提供保證金,以確保其有足夠的資金應對潛在的損失。
3.保證金的目的:保證金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市場的穩定和交易的順利進行。它有助於保證賣方有足夠的資金承擔可能的損失,從而降低市場的系統性風險。
4.標的資產的波動性:部分標的資產可能波動性較大,價格波動較大。這增加了賣方面臨的風險,因此需要更多的保證金來彌補潛在的損失。
什麽是期權保證金?
首先,從股票的角度來說,當我們用現金購買股票時,根本不需要提供保證金,因為這些交易在未來不會變成債務,買方自負才是真理;融券賣空時,需要在未來買入股票平倉,所以需要保證金。
期權持有者在購買期權時,需要支付的是期權金而不是保證金,而期權義務人在賣出期權時,在標的資產大幅波動導致違約發生時,可能面臨大量損失。此時期權管理機構將承擔違約後的額外損失,因此通過設定合理的保證金水平,可以最大限度地防範此類風險。
期權交易雖然有保證金制度,但全球各交易所實行的保證金制度並不完全壹樣,現貨期權和期貨期權會有區別。
期權保證金和期貨保證金是壹回事嗎?
當然不是壹回事,雖然只差壹個字。
期貨的買賣雙方都需要繳納壹定的保證金來保證期貨的到期,也就是雙方都要繳納保證金。
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通過支付權利金獲得相應的權利,不承擔履約義務,因此不需要支付保證金;期權賣方在收取使用費的同時,還要承擔履約義務,所以需要繳納保證金。記住,由於期權買賣雙方權利義務的不對稱,只有期權的賣方需要支付保證金。
需要我自己算押金嗎?
賣出未平倉期權合約時,不需要計算每份合約需要支付多少保證金。交易軟件已經計算好了,會根據賬戶情況顯示賣出的最大未平倉數量。我們可以評估賣出和開倉獲得的期權溢價和保證金水平。
保證金制度有多少款?
目前,在全球股指期權市場上,保證金制度可分為兩大類:傳統保證金模式和組合保證金模式。
(1)傳統的期權保證金模型是基於交易所事先公布的單個合約(或特定組合)的保證金計算方法,將組合中的每個合約(或特定組合)獨立分開處理。這個保證金模型沒有考慮合約之間的相關性以及不同合約之間風險的相互抵消。
目前我國處於期權發展初期,采用的是這種傳統的保證金收取模式。單個合約設定保證金收取標準的原則是覆蓋第二天的最大保證金風險。
(2)組合模型考慮不同產品和不同期限合約之間的相關性,以組合為單位整合所有頭寸風險,並考慮投資成分的波動和合約策略之間的相互影響,據此計算所需保證金金額。與傳統的保證金制度相比,投資組合保證金制度能夠更準確地反映整個投資組合的實際風險和保證金數額。國際成熟市場常用的組合保證金模型主要有SPAN、TIMS、STANS等。
標準投資組合風險分析(span)已經成為全球投資組合風險評估的行業標準,也是交易所采用的保證金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