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列步兵線列步兵主要隊形簡介:橫隊(Line)橫向長,而縱深成三到四排的陣型。為作戰時最常見隊形,可以成排射擊(fire by rank),第壹排射擊完後裝填時第二排第三排得以射擊以保持火力持續性。在此基礎又有“fire and advance”戰術,呈松散的線列步兵在前排射擊完畢後後排士兵將前進壹定距離再行射擊,如此交替,在火力不斷的情況下橫隊可以不斷向前推進。橫隊的缺陷也很明顯,首先是在行進過程難以保持隊形,往往軍官不得不停下隊形重新整隊,十分耗費時間。在跑動沖鋒中更是不可能保持隊形。並且橫隊也很難通過復雜或狹窄地形。典型戰例:克裏米亞戰爭中被排成壹排至兩排毫無縱深的英國的蘇格蘭衛兵。因英軍身著紅衣(Redcoats),遠看如壹條紅線故得名“細細的紅線”。(The Thin Red line)縱隊(Column)橫向較短縱向較長的對形。縱隊因為容易保持,在行軍與突擊力上均顯著優於橫隊。偏向刺刀突擊作戰的俄軍尤其偏愛縱隊。但是縱隊也有其缺陷,首先因為橫向士兵較少,而只有前幾排的士兵得以射擊,故火力不足。其次縱隊在遭到炮火襲擊時遭受傷亡極大。設想壹顆加農炮發射的實心彈擊中橫隊,能擊倒縱深士兵不過三到四人,而穿過縱隊時因為縱向士兵多炮彈將擊中的士兵數量將大大大於橫隊。典型戰例:奧斯特裏茨“三皇會戰”中的沙俄軍隊便排成縱隊向法軍進攻。而滑鐵盧戰役時沖擊英軍陣地的法軍也采取了縱隊陣型。特別介紹 方陣(Square)將士兵朝四面部署為壹個閉合的空心方形的陣型。樂隊與預備隊置於中央。方陣可以成編制地形成,例如在金字塔戰役中的法軍便成師形成方陣,並在陣中配屬了炮兵。方陣的作戰對象為騎兵。騎兵因為其無與倫比的機動性經常迂回步兵側翼甚至背後進攻,而對此迂回步兵往往不能作出及時調整陣型而被騎兵沖亂了隊形喪失戰鬥能力。方陣恰恰彌補了步兵側後薄弱的特點,無論騎兵從何處沖鋒方陣都可以作出及時防禦,而林立的刺刀也使騎兵的馬出於動物本能不敢向前。在面對步兵特別是橫隊時方陣無效也無意義,並且因隊形密集懼怕遠程火力(如來復槍兵或者火炮)的攻擊。典型戰例:金字塔戰役中重創馬穆魯克騎兵的法軍大方陣及在滑鐵盧戰役中頂住拿破侖胸甲騎兵沖擊的英軍方陣。
方陣形成的操典
擲彈兵(Grenadier):選拔時的體格與身高要求都遠高於普通線列步兵的兵種,裝備原始版的手雷與燧發火槍。軍裝優質,並且帽子上有鮮艷的羽毛代表他們的不同。戰術運用與線列步兵相同。但因為精銳往往部署在關鍵部位,同時因為身高與體格過人在肉搏近戰中頗為重要。對敵方士氣打擊也極大,因精銳故經常作為近衛軍(Guard)使用。堪稱高富帥兵種。
擲彈兵輕步兵(Light Infantry):訓練時更註重射擊精確度卻幾乎忽略肉搏的兵種。使用普通滑膛槍,總裝備重量輕,運動速度快作戰靈活,具有足夠的紀律性可以組成線列作戰,也可排成分散陣型進行遊擊與側擊。行軍時處於隊首,後退時負責掩護。輕步兵因為大多由老兵組成,故團隊精神(Esprit de Corps)與士氣均高於線列步兵。
輕步兵來福槍兵,或者獵兵(Skirmisher/Rifle):壹般從獵人中召集。(也是他們被稱為獵兵的原因)射擊經驗豐富,使用來復槍 野外生存能力及耐力極強。與輕步兵不同的是獵兵只會使用分散陣型作戰。除了和輕步兵壹樣要打頭陣打掩護外,主要功能為襲擊敵軍側翼(特別在是英軍中的使用),遊擊襲擾,布置陷阱(比如對付騎兵的削尖木桿),襲殺對方指揮官等。但因為缺乏有效的肉搏訓練並且來復槍上無法加裝刺刀,故遇到肉搏或者騎兵幾乎無存活率。(現代戰場精射手Marksman的雛形)
來復槍兵民兵(Militia):平時有少量訓練,戰時召集的部隊,各方面訓練均不到位,裝備不佳,戰場紀律及士氣均不及職業軍人。 當時歐洲國家均有類似部隊,壹般作為守備部隊使用,有時也作為不時之需投入正式戰場。而北非馬穆魯克民兵則更加基本是烏合之眾從各酋長處臨時組建的部隊,作戰能力值得懷疑。(可以理解為戰五渣)
埃及民兵主要武器:前裝燧發火槍(Muzzle-loader Flintlock Musket):由槍後方燧發火石的火花點燃外部火藥匣(連接槍管內部的火藥)以擊發,發射圓形子彈。(到美國內戰期間才有錐形子彈的大量運用)比起之前的火繩槍(Matchlock)有快速部署,減輕補給要求(不再需要火繩點燃火藥)的優點。結構又不如轉輪機火槍(Wheelock)復雜方便大量生產。射速平均三發壹分鐘,射程最大150米,配有套筒式刺刀。同系列的還有燧發手槍(Flintlock Pistol)與卡賓槍(Flintlock Carbine)結構相同但二者較燧發步槍槍管較短,壹般配發軍官與騎兵使用。
來復槍(Rifle):與大多數人的印象不同,來復槍的歷史和滑膛槍差不多,但是因為當時沒有標準化生產,而手工生產來福線非常困難,所以來復槍並不普及。只有獵人才會使用。並且為了保證氣密性,來復槍的子彈壹般比槍口徑要略大,所以裝填困難,需要射手用小錘子與推桿把子彈壹點點敲進槍管,造成裝填時間往往兩倍於普通步槍。但是因為來復線造成的子彈回旋帶來滑膛槍無法比擬的精確度與射程,使用得當時可在戰場上起決定性作用。比如美國獨立戰爭期間英軍專門有裝備光學設備(說白了就是原始版的狙擊鏡)的來復槍手專門狙殺大陸軍軍官,連華盛頓都險遭其手。最後因為在射手開槍前華盛頓轉身背對槍手,而那位槍手認為背後開槍乃不道德行為故作罷。不然恐怕歷史就要讓小小來復槍改寫了。
來復線手雷(Grenade):原始版的手雷,需要擲彈兵點燃後扔入敵陣,破片較少,但就當時來說是殺傷力較強並且震撼地方士氣的武器。並且手雷可以成片破壞敵方陣列,造成對方火力空缺讓己方突擊部隊有機可乘。
拿破侖時期的手雷拿破侖時期步兵還有運用原始地雷,手炮(擲彈筒)的紀錄,但因為並不普及,暫且不表。另外當時野戰工事也獲得了長足發展,步兵已經可以很好的挖掘戰壕布置拒馬等。刺刀(Bayonet)最初火槍兵並沒有配備刺刀,近戰時使用槍托與佩劍作戰。而對付騎兵時必須要有同時行進的長槍兵(Pikeman)方陣掩護,否則將束手無策。於是就出現了西班牙方陣(Tercio ),以長槍與火槍兵以壹定比例形成方陣作戰。直到刺刀的發明,使火槍兵在面對騎兵時也有了自衛能力,於是漸漸地長槍兵退出了戰場。刺刀最初的發明眾說紛紜,有說是由獵人在打獵時裝在槍口用於近身防衛槍刺演變而來,又有說是從壹次戰鬥中壹名火槍兵撿起斷掉的長矛插入槍管獲得的靈感。最初的刺刀(Plug Bayonet)如壹把匕首,作戰時插入槍口內,把火槍變成長矛作戰。缺點是插入後很難拿出,又堵塞了槍口導致無法射擊。而後發明了套筒式刺刀(Ring Bayonet)解決了無法射擊的問題,但作戰時容易掉落遺失。最後被插座式刺刀(Socket Bayonet)取代。現代步槍基本都留有刺刀座或者導軌來裝備刺刀,(比如奧地利的AUG步槍的設計者曾認為現代步槍不再需要刺刀,但經實戰測試後來還是加裝了刺刀座)而刺刀的用途也不單限於作戰,可作為生存刀使用。
刺刀騎兵輕騎兵/驃騎兵 (Light Calvary/Hussar)作為壹種輕裝騎兵其機動性無與倫比,使用彎馬刀或者長矛。但輕裝輕甲的輕騎兵在沖擊列陣好的步兵時效果甚微。故輕騎兵壹般用作軍團間通訊,滲透,襲擊補給線及敵方傳令兵等。連拿破侖本人曾險些被俄國哥薩克騎兵(Cossack)捕獲。
輕騎兵
17世紀波蘭有翼驃騎兵重騎兵/胸甲騎兵(Heavy Cavalry/Cuirassier)顧名思義為重裝騎兵,騎高頭大馬,著重甲,人員挑選也極為嚴格,高大強壯者才得以入選。重騎兵沖擊時的沖擊力與氣勢對敵方陣型與士氣均有很大影響。當時作用相比現世的坦克。用長直馬刀,壹般呈菱形或者三角陣型對敵方沖擊以達到最大效果。胸甲騎兵則是重騎兵的極致,法國胸甲騎兵只騎諾曼底地區的大型馬,胸著銅甲使火槍彈對其幾乎毫無效果,連皮靴都是加厚的。步兵對其除結方陣自保與希望炮彈直接命中胸甲騎兵外幾乎毫無辦法。但顯然的缺點是胸甲騎兵離開馬後身上的重量將使其寸步難行。
胸甲騎兵龍騎兵(Dragoon)壹種接受步兵與騎兵訓練的騎兵。裝備馬刀與卡賓槍(剪短版的火槍),騎馬時作為騎兵使用,並且可以根據戰場需要到指定位置下馬作為線列步兵使用,配合騎兵炮使得部署火力非常便捷與靈活。拿破侖本人非常熱衷於使用龍騎兵,甚至有集合使用壹整個龍騎兵軍的紀錄。也有直接在馬上射擊的火槍騎兵以及騎馬擲彈兵等變體。其名字聽上去雖然聽上去如神話中騎龍作戰的“龍騎兵”壹般,但其實龍騎兵的得名是因為最初法國組建的此類部隊徽標上的龍形圖案故得名。
下馬作戰的龍騎兵特別介紹:馬穆魯克(Mameluke):意為“奴隸”,最初由阿拉伯帝國時期抓住或購買的高加索人俘虜組成的騎兵部隊,使用彎刀與盾牌。拿破侖時期的馬穆魯克指奧斯曼土耳其帝國在埃及的統治階級貝伊及其所率領部隊統稱,以騎兵為主,並不壹定是奴隸兵。在火器普及之前的馬穆魯克是壹只足以改變戰場形勢的兵種。但隨著火器已普及的拿破侖時期其密集陣型反而使馬穆魯克自身深受其害。
馬穆魯克騎兵炮兵拿破侖時期的炮兵均使用滑膛前裝火炮,因氣密性差以及炮彈發射時帶出未燃燒火藥等問題(同樣問題也發生在前裝火槍上)射程均在500-1000米內。裝填過程繁瑣,且在發射壹定數量炮彈後要清膛,清理未燃盡的紙質彈藥包殘留等。榴彈炮(Howitzer),炮管較短,射角高,彈道彎曲的火炮。因為其特殊的彈道所以受地形影響較小,對掩體或者城墻後的敵人員都可以造成殺傷。壹般發射榴散彈或者燃燒彈。有時有熱氣球升空以觀察炮彈落點,是原始的炮兵觀測員。現代榴彈炮射程往往能達到50公裏甚至更遠,在有觀測員(常為偵察兵或者狙擊手)情況下,可把誤差控制在數米之內,作遠程支援武器使用。
榴彈炮加農炮(Cannon):原指各種身管火炮,後來只用於直射火炮。炮管較長,彈道平直,膛口初速高。發射實心炮彈,葡萄彈或者破片炮彈(Canister Shot),用於對敵方直瞄射擊。口徑用炮彈重量區分(六磅,八磅,十二磅等)在野戰工事流行以後對掩體後的敵方人員作用不大,但對暴露在外與密集沖鋒的步兵與騎兵效果非常好,為己方步兵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火力支援。其作用如此顯著使得法王路易十四在法國加農炮上銘文Ultima Ratio Regum (kings' final argument)
加農炮迫擊炮(Mortar)最初迫擊炮發展於臼炮,口徑大,炮管極短,初速低,有弧形彈道。因其重量巨大故難以在野外機動,所以拿破侖時期通常作為攻城炮或者防守武器使用。後來有縮小型迫擊炮出現也作為步兵支援武器。發射炮彈與榴彈炮種類相同。
迫擊炮騎兵炮(Horse Artillery)與壹般的炮兵不同,騎兵炮口徑偏小(6磅),有多匹馬匹牽拉,保證了其機動性。騎兵炮炮手也挑選於能熟練部署火炮的老兵部隊,保證其在最短時間內能部署於恰當位置發揮火力。拿破侖在戰爭後期馬匹不足的情況下不惜讓騎兵部隊步行作戰讓出馬匹來保證騎兵炮的馬匹供應,可見其地位。
騎兵炮海軍炮(Carronade)因為海軍炮不需要像陸軍火炮壹樣機動,故海軍炮有自己獨特的炮架,並用粗麻繩固定以防其在顛簸時移動。海軍炮身管壹般較加農炮較短,方便水手重裝填。發射炮彈與加農炮相同,另外也發射海軍獨特的鎖鏈炮彈。
海軍炮及底座火箭(Rocket)英軍最初使用這種用帶尾翼的尖頭長管形的武器。火箭不需要炮筒發射,只需要有發射架便可發射。在火箭的長管中帶有火藥或者燃燒藥,射程極遠並且以集群使用。對對方士氣打擊極大。現代火箭炮便基於此種武器。
火箭帕克炮(Puckle gun)嚴格意義上來說因其口徑小應當算在槍之列,但因為其整體偏大,且使用炮座用馬牽拉故在此歸於炮兵中。帕克炮是壹種連發武器的嘗試,其後方有壹圓盤(與左輪手槍類似結構)放制預先裝填好的彈藥。發射時搖動搖柄逐個擊發使其擁有“機槍”般的火力。而重新裝填時只需更換圓盤即可。類似的結構也被美國內戰時期加特林機槍(Gatling gun)使用。但二者與現代機槍均有本質區別,帕克炮與加特林機槍嚴格意義上只能壹起裝填並壹起手動發射的多個普通火槍而已。而第壹把現代機槍馬克沁機槍(Maxim gun)則利用的是子彈底火燃燒造成膨脹的氣體壓縮復進簧來達到連發效果。
Puckle gun
Gatling gun炮彈介紹實心彈(Cannonball)顧名思義實心的金屬炮彈,呈球狀,為拿破侖時期最通用炮彈。主要對付建築與密集人員。
加農炮彈葡萄彈(Grape Shot):裝填時裝入數量較多的實心小顆粒炮彈,射程很近但散射面極大。(效果如現代散彈槍)是拿破侖擔任炮兵司令在巴黎平叛時向大群暴民射擊時發明。後用於野戰,近距離對密集陣型非常有效。海陸炮兵均有使用,威力足夠射穿船側木板。
葡萄彈,裝填時整包放入炮膛中榴散彈(Case shot):榴彈炮發射的爆炸性彈藥(與當時大量使用的實心彈對比)主要對付敵方有生力量。前期需要炮手估算距離以設置相應的引信,後期觸發式炮彈發明後大大增加其殺傷效率。
榴散彈燃燒彈/石灰彈(Carcass shot/Quicklime shot)在炮彈內部裝有燃燒物的炮彈,爆炸後散射面大持續時間較長,主要對付人員。石灰彈則是利用生石灰遇水反應劇烈升溫的原理大面積殺傷致盲敵方人員,現已禁用。
爆炸的石灰彈鎖鏈彈(Chain shot)海軍獨有的炮彈,由兩顆實心炮彈與中央連接的鏈條組成,主要目標為敵方艦船的桅桿,使其喪失機動性。(拿破侖時期海戰作戰目標基本以貼近登船以俘獲敵船為主,那麽打擊敵艦機動能力就顯得尤為重要)
鎖鏈彈總結拿破侖時期的兵種以及非常多種多變,所以要求指揮官學會如何合理使用各兵種與武器作戰,由此發展除了紛繁多變的戰術。但隨著武器的發展(後裝來復槍及阿姆斯特朗炮等)的發明,拿破侖時期時使用的戰術(如縱隊沖鋒)便失去了其效益,反而增加了傷亡,而美國內戰就是鮮明的例子。當然戰爭,特別是全面戰爭,不是單單軍隊個體的行為。沒有科學帶來的強大工商業基礎,沒有法國大革命中催生的民族主義,是不可能召集並裝備壹個統壹,團結的軍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