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在《大學章句:知事補缺》壹書中對知行觀作了全面的論述。他說:“所謂知事之人,欲知我所知,必窮於眼前之事。”其含義如下:
(壹)案件,是要窮盡的事情。格的意思是“做”和“去”。朱認為,事物只有窮盡到十分,才能算作事物。《吳歌》首先要廣讀廣聽,從人事到自然,從天地到陰陽,到昆蟲植物。從許多事物中探索其規律。但並不是窮盡壹草壹木的所有道理,而是要“窮於義,明於人倫,講聖言,識於世”(《文集》卷三十九)。朱認為,如果妳看萬物之理,沈湎於大自然壹草壹木的學問,就像“烹沙而欲其成飯”在他看來,要想窮,必須讀聖賢之書,達到封建道德的最高修養,而不是懂得客觀事物的規律。他把讀書、說話、待人接物、做事都當成“物欲橫流”。“讀書,則文字合格;當妳聽人說話時,妳會說得很好;撿了東西就撿。細、粗、小都要規範,時間久了就過去了”(《流派15大學》二)。這是儒家認識論的倫理化。
(2)知,就是把自己的知識發展和拓展到極致。意思是推開和推桿子。為什麽知識是全知全能的?在朱看來,這是“發自內心的知識”而“非來自外界的”。因為“理在心中”(體裁第五卷)。“心包無所不包,無所不包在壹心”(《流派》卷九)。這就是唯心主義的超驗主義。他認為主體對客體的認識只是對“理性”本身的自知。所以,心是全知的,不需要問“原因”,只需要知道我的原因。比如,孩子長大後懂得愛爸爸,尊重哥哥。但是,這只是“發自內心的知識”,必須擴展到無所不知的極限。所以,他的“觀物而知”的理論,就是“觀物以理”,“言心而知”。因為原因在於內心,所以,知道就是審視內心,不要讓內心的靈魂受到人的感情和氣質的影響。被感情等物欲蒙蔽。鏡子好像蒙上了灰塵,不再發光。擦掉灰塵,讓鏡子照出自己。這樣,朱從本體論上的客觀唯心主義轉變為認識論上的主觀唯心主義。
作為壹種超驗主義,當然不是從無知到有知,在實踐的基礎上從知之甚少到知之更多的過程,而是從無知到被騙,再回到知的過程。朱把這個過程比作醒著和睡著的過程。他說:“人的本心是未知的,就像睡覺的人是無意識的壹樣。如果他們不知道這個身體,他們必須醒來才知道……”(體裁卷114)也就是說,人在睡覺的時候,知識和道德觀念並沒有消失,只是暫時不能發揮作用;壹覺醒來什麽都明白了,而且“眼觀六路耳聽八方”,能正確“應對事物”,所以不會出錯。這種能夠喚醒沈睡的人,消除欺騙,恢復天賦的智慧,與古希臘的“記憶”思想十分相似。
但是,朱的認識論也有違背其超驗主義的合理因素。主要表現在:
(壹)提出“物質貧困”的唯物主義命題。他認為“世間萬物皆不合理”(體裁第44卷),也就是說,萬物皆有其規律,只有接觸到客觀事物,才能理解其規律。比如他說,老虎可怕不可怕,只有被咬過的人才最清楚;酒能不能醉人,飯能不能讓人滿足,毒能不能殺人等等。,吃了才知道。朱在這裏認識到,壹切真知都源於直接經驗。這接近於唯物主義的經驗主義。
(2)提出“知行互為必要”的辯證命題。哲學作為“理先在氣”的客觀唯心主義,必然在認識論上主張知先於行,未能理解知識產生於實踐並為實踐服務的道理,分裂了知行合壹觀。但他認為行動比知識更重要,提出了“知行合壹”的重要命題。他說:知行往往需要彼此。沒有眼睛沒有腳,沒有眼睛就看不見。論輕重緩急,知為先;論重要性,行為是重的。”(《文類》卷九)朱繼承了孔子經世致用的傳統,發展了儒家重視實踐的精神。在他看來,知而不為,“閉門獨坐”,苦思“悟”字是不行的,就像沒眼沒腳壹樣。他說:“今天也需要僧尼跟隨四方智者,觀四方之事,觀山河之情,觀古今之亂興亡得失。這個道理隨處可見。”(《體裁》卷117)只有當妳看到妳做的事情,妳才會更清楚地知道。這種“重行”和“知行合壹”的觀點,已經是知行相依、相互促進、不可偏廢的辯證思想,相當超越了以往的觀點,也是中國認識史上的壹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