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蹺是舞者用綁在腳上的長木高蹺表演的壹種形式,技巧嫻熟,活潑多樣。由於高蹺比普通人高,便於遠近觀看,流動性與活動舞臺無異,所以深受群眾喜愛。
關於高蹺的起源,學者認為與原始氏族的圖騰崇拜和沿海漁民的捕魚生活有關。據史家考證,堯舜時代以鶴為圖騰的丹朱氏族,在祭祀時要高蹺舞,以模仿鶴。(見孫作雲《談朱丹》);考古學家認為,古代甲骨文中有近似踩高蹺形象的文字。(方啟東《甲骨文商代舞》)兩者可以互相印證。
古代文獻《山海經》中有“長股國”的描述。根據古人的筆記,可以知道“長股國”與踩高蹺有關。從“長腿人常攜長臂人下海捕魚”的筆記中,不難想象出用長木樁綁在腳上,用長木頭制成的原始捕魚工具在淺水中捕魚的形象。更有趣的是,今天生活在廣西防城沿海的京族漁民,至今仍有在淺海中用長木樁捕魚的習慣。
現今人們使用的高蹺多為木質,表演可分為雙高蹺和單高蹺。雙高蹺常綁在小腿上,以示技藝;單高蹺雙手托住木高蹺頂部,上下方便,動感有趣。其表演可分為“文高蹺”和“武高蹺”。文學高蹺強調的是裝像和調侃,武學高蹺強調的是個人技巧和絕活。各地高蹺形成了鮮明的地域風格和民族色彩。
山西各地高蹺的高度不壹,從幾寸低到七八尺高。在山西省的芮城縣和新絳縣,高蹺的高度達到15英尺甚至18英尺。通常,高蹺的高度約為四英尺。
高蹺在山西的流傳歷史悠久,晉中地區榆社縣出土的北魏石棺上也能看到高蹺和雜技的畫面。高蹺雖然沒有文字記載,但最晚應該是從北魏開始的。在山西的高蹺隊伍中,有文高蹺和武高蹺兩種。文高蹺重於撚步,武高蹺以表演絕技為主。
在浮山縣,頭高蹺是指揮,二高蹺是領隊,戲曲人物在中間,最後醜八怪帶在後面。表演從扭動各種場地圖開始,然後進行“過仙橋”、“跳上桌子”、“跳上雙凳”、“劈叉”等各種高難度動作。
在垣曲縣胡村壹帶,高蹺主要表演絕技。這裏的高蹺表演不僅有扭腰、磕碰、後翻、落叉、跳桌、翻筋鬥等花樣,還有舉二結、三結、坐舉、站舉、組合舉等高難度的舉法,並能形成“馬拉大車”、“過天橋”的造型。在這個縣城踩高蹺,最難的就是“爬虎梯”。
新絳縣白碧村和交口縣雙池鎮的“蝴蝶”是高蹺節目,既有故事情節,又有許多高難度動作。這個節目由三個人表演。少婦扮演天使,背著蝴蝶往前走,小夥子扮演小生,拿著蝴蝶扇,小醜搖著撥浪鼓玩耍追逐。它非常生動、活潑、有趣。在表演中,這三個人有壹些技巧,如蹲下,跳上桌子,風箏翻轉,跳過頭頂,向後滾動和單腿跳躍。
稷山縣和右玉縣的“動物高蹺”是兩個人表演的連體高蹺。高蹺表演者腳上綁著木高蹺,腰上綁著獸皮,額頭上綁著獸首。他們的上半身彈奏相應的數字組成壹組形狀,在音樂和鑼鼓聲中舞動前進。
夏縣等地三個人踩四個高蹺難度很大,四個人* * *綁五個高蹺,表演需要默契配合。
原平、平定、定襄三縣的高蹺稱為“高蹺秧歌”,通過扭秧歌步、變隊形,然後講評、演唱,稱為“高蹺秧歌”。在隰縣甘家莊,還有壹種“鳴高蹺”的表演方式,在高蹺的關節處系壹個小鈴鐺。
在山西省,高蹺表演多種多樣,不拘壹格。這些高蹺的表演時間壹般在農歷正月十五前後的“盛世”活動中,高蹺是整個活動中的壹種表演形式。這種活動內容靈活,行動相對自由。可以在大場地表演,也可以在街上走來走去。
山東高蹺常疊三層(無高蹺的兩三層)扮演戲曲人物,上層人踩在下層人肩上,照常行進。
在環京津的高蹺上,演員們經常表演“單腳跳”、“劈叉”、“越障”等高難度技巧。其他人表演特技,比如用壹只腳從四個高桌子上跳下來。
高蹺流行於東北,最著名的是“遼南高蹺”。其形式完整,性能規範。剛開始要“造壹只大象”(折兩層樓的形狀)唱秧歌,意思是“有壹頭大象相安無事”,然後跑到大場子裏變換隊形,再表演二重唱,“蝴蝶拍動”,“漁父捕魚”,成群地演民間戲文。
在少數民族的高蹺上,演員們都穿著自己的服裝,以獨特的方式表演。如布依族既有雙高蹺,也有單高蹺(又稱單木高蹺),雙手握住高蹺的兩端,制作方便,其單木高蹺特別受兒童歡迎;白族的“高蹺戲馬”,演員也踩著木高蹺,用馬形道具表演;維吾爾族的“雙高蹺”將民間舞融入其中,令人耳目壹新。
關於高蹺的相關記載——古代文獻《列子·傅說篇》描述了壹個名叫子蘭的人。他為宋表演踩高蹺技藝時,小腿上綁著兩根比他身體長壹倍的木棒(高蹺),他迅速奔跑跳躍,在空中拋棄了七把短劍。其中五個總是在空中。袁俊看到他們後非常驚訝。這個故事說明高蹺是魏晉時期的壹種雜技,技藝很高。今天出土的北魏墓碑上的“百戲”也有當時的“任巧”形象,可見高蹺歷史之悠久。
關於高蹺的起源,已故歷史學家孫作雲(公元1912 ~ 1978)在《談丹朱——中國古代鶴族研究——談高蹺舞出圖騰》壹文中,根據《山海經》等古代文獻,首次提出了高蹺起源於鶴圖騰崇拜的論點。阿津人郭璞評論說:“或說有壹個喬國,今有音樂家的喬人建此像”,人吳仁琛評論說:“喬人壹出戲,兩塊木頭續足,今稱(同)高蹺”。兩種筆記都認為長腿華人是用木高蹺綁在腳上的長腿人。《談朱丹》中認為高蹺源於原始圖騰信仰,用於宗教祭祀儀式,後由雜技表演演變為扮演戲曲人物的舞蹈形式。堯舜時期的丹朱是以鶴為圖騰的氏族,高蹺戲直接來源於古代鶴圖騰氏族的舞蹈。最近有學者認為,甲骨文中有壹個詞可以解釋為“像人拿著棍子跳舞壹樣跳舞”。如果成立的話,這種獨特的民間高蹺舞蹈形式最遲在商代晚期就已經問世了。這是來自圖騰崇拜的補充。不僅如此,在非洲紮伊爾的tchokwe部落的宗教儀式中,還有踩高蹺的表演。壹個巫師用綁在腿上的長長的木高蹺慢慢地走著,用手慢慢地跳舞。這是“圖騰崇拜理論”和“宗教儀式理論”的又壹佐證
關於高蹺起源的勞動說,可以根據人郭璞的另壹個筆記:長臂的中國人在赤水之東,有著和常人壹樣的身體,但手臂有三尺長。“或者說,長腿人經常背著長臂人下海打魚。”由此聯想到足長系木高蹺,手長為手中長木制成的捕魚工具,描繪了居住在廣西防城“京族三島”的京族漁民踩著木高蹺在淺水中撒網捕魚的形象。據1930的《藝術風格》雜誌報道:“武昌的筷子街和鐵龍街因為地位低,經常被淹,每當被淹時,那裏的居民幾乎都是踩高蹺。這是來自工作生活記錄的高蹺。
從雜技到盛裝的演變——不同時代高蹺的名稱,表現了其從雜技表演到扮演戲曲角色的演變。魏晉前後,“任巧”是從圖騰崇拜到雜技的過渡,其高超驚人的技藝雖然神秘,但已經是壹種表演形式。隋唐時期的高蹺被稱為“長高蹺藝妓”,是壹種娛樂表演形式。南宋臨安燈會中“踩高蹺”、“村田樂”、“撲蝴蝶”的出現,說明它已經成為壹種民間舞蹈。據明清文獻記載,高蹺常與秧歌合演戲曲人物,稱為“高蹺秧歌”。如《京都風俗》說:“秧歌叫‘高蹺秧歌’,幾個人裝扮成駝頭、漁夫、樵夫、漁夫、兒子,伴著腰鼓、鑼,腳爬在豎木上。”目前京津地區的高蹺大多屬於這壹類,演員有12人,分別扮作駝頭、小二哥、於、喬、耿、雷丁,或《西遊記》等戲曲人物。表演分文藝和武術兩種。文藝高蹺講究扭扭捏捏,或者表演情節簡單的小戲。吳橋強調個人技能,如“單腿跳”、“抓虎”、“劈”和“越障”、“跳桌”。北京房山張謝村名為“登雲會”的高蹺,木高蹺長1.40cm。壹個熟練的演員可以彎下腰,用壹只高蹺從四個疊放的高桌上跳下來。
其他地區的高蹺各有所長,使用的木高蹺高低不壹。多用於技藝表演,最高高蹺可達2米,但多用於行走和簡單表演。伴奏樂器有京津高蹺和四鑼鼓(腰鼓兩個,手鑼兩個)兩種,自己打自己跳,為全隊伴奏。另壹類是伴有鼓、鈸等打擊樂,音量大,氣氛熱烈,如河北、山東的高蹺。山東高蹺經常疊放三層進行驚險刺激的表演:最下面的舞者踩在高蹺上,* * *肩上扛著兩根長木棍,中間的舞者站在木棍上不踩高蹺。他們還和三個演《白蛇傳》的演員或者壹個打著小傘跳舞的小孩站在肩膀上,最低的演員可以慢慢往前走。河南嵩縣的“拖莊”是壹種高蹺與“肘亭”相結合的表演形式。所謂“肘亭”,就是表演者把壹個特制的鐵道具綁在身上,再把壹兩個孩子牢牢地綁在道具的頂端,就像用手托起壹樣,形成兩三層各種戲劇人物,如“豹子”、“醜三柴”等。在這個地區,“配角”舞者踩在木制高蹺上,上面有壹兩個孩子,所以表演和制作道具非常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