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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傳統農業受到沖擊。

[摘要]本文對中外學術界高估明清經濟發展的觀點提出不同看法。對明清、戰國、秦漢、唐宋時期的農業生產和流通進行了比較,指出明清時期的經濟發展主要表現在廣度上。由於壹些根本性的制約,農業勞動生產率停滯不前或有所下降。文章還試圖解釋明清商品經濟在農業勞動生產率停滯不前的情況下發展超越前代的“悖論”。指出明清商品經濟並沒有真正割斷其自然經濟的臍帶,脫離封建地主制經濟的發展軌道,因而沒有導致“市場經濟”或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確立。

[關鍵詞]明清;農業經濟;勞動生產率;商品經濟;發展與制約

第壹,經濟發展的問題和標準

近年來,以加州學派為代表的壹些西方學者和中國的壹些學者,通過自己的研究,對明清時期中國的經濟發展做出了相對較高的評價,形成了兩種相互呼應的學術潮流,其學術背景是對西歐中心主義和中國停滯論的批判。西歐中心論和中國的停滯論可以說是雙胞胎;後者是站在近代西歐的立場上觀察和剪裁中國歷史而形成的偏見。在20世紀三四十年代,它甚至成為日本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借口和依據之壹。二戰後,西歐中心主義和中國停滯論在日本和歐美受到批判。中國學者也對中國的停滯理論及其各種變種進行了批判,並在此基礎上重新審視了中國傳統經濟的發展。這對正確認識中國經濟史無疑具有積極意義。但這種批評恐怕也有壹個“度”的問題。在不背離真理的前提下,我們能在多大程度上擺脫西歐中心主義的偏見?

明清時期的經濟是發展還是停滯?是高峰還是低谷?第壹,要有正確的衡量標準;二是綜合比較。

幾年前在討論黃宗智的“內卷化”理論[2]時,已經談到了發展的標準。黃宗智強調,如果經濟只是量的增加而沒有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那只能說是“增長”,而不是“發展”;同時以“工作日報酬”的增減作為衡量勞動生產率提高的標準。這種觀點遭到了國內壹些學者的批評。我也認為是片面的,沒有完全擺脫基於西方工業社會經驗的影響;但這不應該否認勞動生產率的重要性。我認為,衡量經濟發展與否,要看資源利用的廣度、深度和合理程度;而勞動生產率也應該是要考慮的壹個重要方面。討論“銀都”[3]還涉及到發展標準的問題。弗蘭克強調白銀貿易的意義,實際上就是離開生產、制度和生產方式,單方面以貿易量來衡量經濟的先進與落後(暫時拋開貿易量的估算是否正確的問題),這是不可取的。流通固然是經濟發展的壹個重要方面,但歸根結底是生產決定經濟發展。因此,判斷經濟是否發展,要對生產和流通的各個環節,特別是資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進行綜合考察。

發展是相對的,只有在比較中才能顯現。與國外的比較,也是與國內經濟發展不同階段的比較。生產力不會永遠停留在同壹水平。隨著人口的增加,經濟總量也會相應增加。歷史上每個時代,經濟總量的逐漸增加是常態,經濟總量的減少是非常態。壹個階段的經濟總量與前壹個階段相比的增長並不是壹個“高峰”的全部條件,還取決於經濟發展的其他指標和經濟發展的動力和速度。

要對兩者進行全面的比較,是壹個大工程,超出了我的能力範圍。這裏我只比較戰國秦漢唐宋明清農業經濟的主要方面,分析勞動生產率停滯,商品經濟發展的悖論。當然,這種比較分析是粗糙的,難免會有紕漏和分析不當。

第二,農業生產的各個方面

農業工具

戰國以後農具的進步是以冶鐵技術的發展為基礎的。楊寬認為,中國歷史上冶鐵技術有三次變革:戰國秦漢時期可鍛鑄鐵和鑄鐵滲碳鋼的發明以及鑄鐵農具的廣泛使用;第二次是唐宋時期在澆鋼技術普及的基礎上,大量使用鍛鐵和鋼邊農具。第三次是明清時期生鐵澆註技術的應用。最後壹項改變的意義遠不如後兩項,因為這項技術只能用來制造鋤頭、鐵鍬等小型農具,犁鏵仍然使用鑄鐵。

就農具的種類而言,戰國秦漢是以鐵制農具的普及和牛耕教的普及為標誌的傳統農具大革命時代。情侶犁、人力車、滑板車、畜力鈸、水鈸是世界領先的發明,可以列壹長串。唐宋時期是傳統農具發展的高峰。水田和旱地農具已經系列化,發明和改進了許多農具,如屈原犁、犁刀、各種水車,利用水力、風力和畜力的各種糧食加工工具,與麥稭、麥籠配套的高效麥收工具等。,還可以列出壹長串。但明清時期基本沒有新的農具創造。《農政全書》和《授時通考》的農具圖,都是從王鎮的農書上抄來的,但壹些大型高效的農具很少見,有的地方是從牛耕還回來給人耕種的。

(2)農學和農業書籍

農業技術涉及面很廣,這裏只說三個方面。

土壤耕作:秦漢至魏晉時期形成了以“耕-耙-壓-鋤”為特征的旱地耕作技術體系,唐宋時期形成了以“耕-耙-耕-蕩”為特征的水田耕作技術體系。明清時期沒有創造新的耕作制度,但耕作進壹步精細化。

施肥:戰國秦漢開始重視施肥,但肥料種類不多。魏晉南北朝基本不施糞肥,種綠肥。唐宋時期,尤其是宋代,施肥在理論和實踐上都有了很大的發展。田間施肥始於宋代,人們還將城市糞便、垃圾、河泥收集起來還田,將城市納入農業物質流通的大體系。明清時期施肥進壹步發展,肥料種類增多。豬和羊脂肪的積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關註。生產生活中的廢棄物幾乎都被用作肥料,尤其是餅肥的大量使用。

育種:田間選穗法是漢代總結出來的。後來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出現了類似於種田的系統選擇方法,植物無性繁殖(嫁接、扡插等。)以及動物的雜交相繼出現,為整個傳統時期的育種奠定了基礎。唐宋時期育種的發展主要表現在水稻品種的增加,以及適應各種條件的早、中、晚稻的引種栽培。到了明清時期,農作物的品種更多了,品種也更加豐富多彩。

不同時代的農書是這個時代農業技術的集中反映,往往成為其發展的界碑;但農書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有時與農業生產的發展並不完全同步。戰國時陸的《春秋》論農業,西漢時的《春秋》初步總結了精耕細作的經驗,奠定了傳統農業的基礎。北魏《齊姚敏書》是對秦漢以來精耕細作技術的系統總結,是北方旱農的經典之作。宋代《陳芳農書》總結了江南精耕細作的新經驗,在理論上也有重大創新。是華南澤農的經典之作。後來王鎮的《元代農書》系統總結了唐宋以來南北的農業技術和工具。明清時期,我國農書創作空前繁榮,數量遠超前代。明代有《農政全書》等巨著。清代沒有與之相媲美的大型綜合性農書,但出現了大量的地方農書和各種水平相當高的專業農書。這雖然與印刷術的普及有關,但也在相當程度上反映了各地區、各領域精耕細作技術的普及和推廣。明清時期也有試圖從理論上總結傳統農學的著作,但在理論體系和研究方法上沒有新的突破。

(3)水土資源的開發利用

耕作制度:戰國開始由休閑制向連作制過渡,出現了輪作模式。雖然復種在戰國秦漢時期已經萌芽,但真正發展是在唐宋時期,尤其是宋代。主要標誌是長江下遊稻麥復種制的形成。明清時期復種有很大發展。在江南,稻麥復種制進壹步推廣,南方的壹年兩熟制和北方的兩年三熟制也有相當程度的推廣。

土地使用形式:漢代有土地置換法和區田法。梯田、圩田、田埂在唐宋時期發展很大,創新最多。明清時期最深遠的意義是,在壹些地區出現了田與水體綜合利用的堤塘法,被稱為生態農業的雛形。低產田改造也有了發展。

水利:戰國時期出現了大規模的農田水利工程,西漢時期形成了水利建設的第壹個高潮。西漢中期以後,漢水、汝水、淮河流域出現了大量的池塘。唐宋時期,南方水利發展勢頭超過北方,尤其是太湖流域湯浦圩區體系的形成意義重大。北宋時期,北方的農田水利也有所發展。明清時期,北方大型水利工程(京畿水利除外)萎縮,但農村井灌大發展,而南方小型水利工程繼續發展,數量可觀[4]。

(4)生產結構

種植結構:新石器時代中期以來,我國廣大農業地區的生產結構以種植為主,糧食是種植的主要部分。中國的主要糧食作物曾經是谷子,大豆和冬小麥的地位在戰國秦漢時期有所上升。到唐宋時期,稻麥取代谷子成為第壹糧食作物,這是中國歷史上農業結構的壹次意義深遠的變革(水稻是高產作物,小麥不僅緩解了青黃作物的困難,也為田間復種創造了條件)。明清時期,稻麥作為主要糧食作物的地位進壹步鞏固,玉米、紅薯、馬嶺薯等高產作物的引進和推廣,有利於在貧瘠的山區和高寒地區擴大耕地。服裝原料,戰國秦漢時期以傳統麻、絲為主,唐宋時期苧麻大發展,蠶桑生產重心逐漸向江南轉移。明清時期,棉花在宋元的基礎上擴展到整個長江、黃河流域,取代了絲、麻的傳統地位,這是服裝原料生產結構的巨大變化。蠶桑生產萎縮到江南、珠江三角洲等壹些有利地區。除了生產衣食原料,戰國秦漢時期已經有了獨立的園藝和林業。地裏的經濟作物除了纖維用的大麻,就只有漢代傳入的油用亞麻(芝麻)。唐宋時期,經濟作物和園藝作物大發展。除了苧麻,還有茶葉、油菜、甘蔗、花卉、藥材。明清發展高於唐宋。棉花和煙草突然興起,油(尤其是大豆)、糖和園藝的生產繁榮起來。然而,森林資源遭到嚴重破壞。

農牧業結構:戰國秦漢時期形成了農區和牧區分離對峙的格局。牧區發展了遊牧產業。在農業地區,農民經營的畜牧業是家庭副業,但有發達的以養馬為主的國有畜牧業和地主的大規模私人畜牧業。國有畜牧業在唐代達到頂峰,晚唐至宋代衰落。馬和其他大牲畜的數量減少了,但在壹些地方仍然有許多牛,耕牛成為出售的重要商品,豬、羊和家禽的飼養也發展起來了。到了清朝,草原合並為壹家,結束了農區政權和牧區政權長期的軍事對峙。國有畜牧業進壹步衰落,許多傳統牧區的牧場被轉為農田,內地可放牧的草地和荒地減少。像秦漢時期的大規模畜牧業在內地已經看不到了,農牧業結構已經越來越扭曲。

農業面積的擴大

戰國秦漢時期,黃河流域基本得到開發,成為全國農業經濟的重心。經過幾千年的發展,唐宋時期的長江下遊成為中國最富庶的經濟區,農業經濟重心南移至長江流域。有人說,唐朝以前是單盆經濟,宋朝以前是雙盆經濟。雖然這種說法不夠準確,但它生動地反映了該地區農業經濟的擴張。從明朝到清朝,長期的農牧區軍事對峙結束,國家空前統壹,人口也進入快速增長期。這兩種新情況給農業地區的擴大帶來了新的動力。在人口的壓力下,出現了壹波農民自發的開發移民(不同於秦漢時期政府組織的救災移民)。華南經濟繼續發展,除了江南繼續領先,湖廣、江漢、四川、珠三角等新興農業區出現。黃河流域的農業經濟也得到了恢復,扭轉了中唐以後的衰落趨勢。東北、蒙古草原、西北、西南等邊疆地區得到進壹步開發,不僅傳統的半農半牧區基本轉變為農區,而且相當壹部分傳統牧區也轉變為農區,農區空前擴大。但也帶來了農林牧失衡、生態環境破壞等新問題。

三、畝產量和農業勞動生產率

我國封建地主制時期的糧食畝產量和勞動生產率起點比較高。從戰國到明清,中國的糧食畝產量呈逐漸上升的趨勢,這壹點學術界基本認可。但是,恐怕整個清朝的糧食畝產量並沒有持續上升。根據壹些學者的研究,清朝的糧食畝產量從康乾開始就壹直在下降。從戰國秦漢到唐宋,勞動生產率基本上是上升的,也就是說這壹時期糧食畝產量的增加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基本上是同步的。明清時代,事情發生了變化。當然,不同地區發展不平衡,很難壹概而論。隨著農業生產的廣泛發展,壹些新興農業地區的勞動生產率可能會提高。但從整體上看,明清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遇到了壹些根本性的制約:壹是農具沒有改進,農業技術沒有新的突破;二是農牧業比例失調,畜力嚴重不足。壹些先進的農業地區甚至從牛耕回歸人類耕種。在這種情況下,勞動生產率很難甚至不可能提高。再加上清代人口激增,出現了前所未有的人多地少的格局,導致農民的耕種規模和人均糧食占有量減少,勞動生產率的下降恐怕是必然的。有學者不承認清代存在人口壓力,提出不是勞動力過剩,而是勞動力短缺。我不敢說個別地區或個別時代有沒有這種情況,但如果清朝整體沒有人口壓力,那為什麽人們會像洪水壹樣湧向內地深山老林和邊疆傳統牧區而沒有堤防呢?這些開墾活動固然增加了耕地面積,但也在相當程度上破壞了生態環境,導致自然災害頻發。當時壹些有識之士已經敏銳地感受到了這個問題。反映在農學上,明清荒政的農書數量明顯增加。而這些自然會影響糧食畝產量和勞動生產率。

單純以人均糧食占有量來衡量勞動生產率自然是片面的。因為小農經濟是“農工結合”,除了糧食生產,還有經濟作物生產和家庭副業。人均產值的計算應更準確地反映農民家庭勞動生產率的實際情況。而不同時間、地區、地域的不同農戶經營的經濟作物和家庭副業有很大差異,可以計量的資料非常匱乏,計算和比較起來非常困難。我們知道,至少從戰國開始,農民就種植糧食,經營其他副業,副業的比例不低。在人均糧食占有量下降的情況下,要論證清代農業勞動生產率高於上壹代,必須有充分的事實證明清代農民副業收入的增加可以抵消人均糧食占有量的下降。

近年來,李伯仲教授連續發表文章,批判宋代農業革命論,不同意明清停滯論,並以江南地區為典型,著重論證了清代農民勞動生產率的提高[5]。這是第壹次用具體的計算來論證清代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體現了研究的深入。他論證的前提是:明代江南農民占用耕地較多,未達到最優規模,夫妻共同下地勞作,稻麥復種比例小,水稻產量低;清代農場經營實現了“十畝以人耕”的最佳規模,男耕女織;稻麥復種比例大,水稻產量高。學術界對估算的意見不壹,有待進壹步探討。在我看來,第壹個問題不是具體計算的水平,而是論證的支柱是否可靠。因為李伯仲把明代的“夫妻同心協力”和清代的“男耕女織”作為不同的模式,分別計算了農民和農婦的勞動生產率,然後加以總結。我們知道,早在戰國時期,我國就出現了農織結合(男耕女織)的農民家庭經濟,後來逐漸加強。曹魏至中唐時期的長期租調制——租轉租調制制,是以農織結合為基礎的,農民家庭的農織結合壹直延續到近代。當然,不同的時代會有變化。清代江南的農織結合可能比明代更緊密,但恐怕只是程度上的差別,而不是模式上的不同;李的論點中有許多值得討論的地方。把程度的差異誇大為調式的差異,並以此作為計算的依據,結果可能很難讓人認同。所謂“民耕十畝”的最佳模式也有討論的余地[6]。而且,即使“清代江南農民勞動生產率得到提高”的論斷能夠成立,清代整體農業勞動生產率是否得到提高還有待考證。

四、關於農產品流通和商品經濟

明清時期雖然勞動生產率停滯或下降,但流通更加活躍,市場更加繁榮,商品經濟較前代有所發展。估計明清經濟發展的學者普遍高度重視和強調後壹點。他們說商品經濟的發展是建立在勞動生產率提高的基礎上的;由於明清商品經濟較前代有較大發展,也說明清代勞動生產率停滯或下降。這不是壹個悖論嗎?筆者認為,如果這是悖論,那也是歷史上客觀存在的悖論(矛盾現象)。既然客觀存在,就不可能通過理論推演取消明清時期勞動生產率的停滯。我們需要的是對這個悖論的合理解釋。

明清商品經濟應放在中國封建地主制經濟發展的全過程中考察。我國封建地主制經濟雖然整體上屬於自然經濟範疇,但從壹開始就包含了壹部分商品生產和相對發達的商品流通。這種現象令人困惑,以至於所謂的“商業資本主義”理論壹度出現。“商業資本主義”的理論是錯誤的,但毫無疑問,商業從戰國秦漢就開始發展了。過去,人們認為農村集市只是在南朝至唐代才出現。現在研究證明,戰國秦漢時期就有農村集市,而且數量相當多,規模相當可觀。糧食、果蔬、木材、畜產品、水產品、布匹、絲綢等農副產品加工品都已涉足流通領域。現在人們談論明清時期形成的市場網絡。事實上,這個“網絡”的雛形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時代。據《史記》、《貨殖列傳》等文獻記載,漢代各地的商業相當發達,已經形成了由各地中心城市連接的大規模商業網絡。但當時長途販運的多是土特產,糧食還沒有進入長途販運的行列(“千裏無賣”)。不同地區、不同季節的農產品價格差異很大,市場壹體化程度差。戰國秦漢以後,商品經濟發展的高潮是唐宋。農村市場更加繁榮,壹大批城鎮如雨後春筍般湧現,更多的農副產品涉足流通領域,糧食初步突破了“千裏賣”的限制,加入了長途販運的行列。明清時期是我國封建地主制時期商品經濟發展的又壹個高潮。農產品流通活躍,農村集市和城鎮有了新的發展,區域內和區域間的經濟聯系得到加強,全國市場網絡進壹步形成和整合。長途販運興盛,糧食、布匹等日用品成為長途販運的主要商品。出現了大型的全國性商幫和銀行、銀行等金融機構。特別突出的是形成了區域分工,出現了商品糧基地和壹些重要商品的集中產區(以前雖然也有壹些土特產,但沒有構成區域分工),這說明市場在優化資源配置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的傳統市場,有人稱之為“非統壹的全國性市場”,我同意這個觀點。其實這個市場從秦漢就有了,只是有壹個發展和融合的過程。在明清時期,這種整合過程是否已經完成,明清市場是否是現代意義上的全國性市場,我不敢說,但在當時,市場發展無疑達到了封建地主制時期前所未有的高度。

中國封建地主制時期商品經濟的高度發展,既是生產力發展的結果,也與封建地主制的結構有關。鐵器的普及,牛耕的普及,精耕細作技術體系的形成,大大提高了土地生產率和勞動生產率。早在戰國時期就已經達到了“畝產兩石”和“民以食五物之谷”的水平,成為“見稅五物”長期實行的基礎。中國封建地主制的經濟體系是由相互依存的農民經濟、地主經濟和國民經濟組成的。地主制下農民的生產和消費擺脫了村社,但由於規模小,其再生產不得不部分依靠市場,所以其經濟從壹開始就是自給生產和商品生產的結合。在政府、地主和商人的剝削下,農民往往要在收獲後賣掉自己的壹些必需品,然後在農忙的關鍵時刻或青苗未接的時候,高價購買壹些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從而增加市場的流通。占收成壹半以上的地租,基本上涵蓋了農民的全部剩余產品。地主除了直接消費壹部分外,還把相當壹部分賣給市場,換取其他消費品和奢侈品。樓主的消費需求創造了可觀的市場。國家供養著大量的官僚、貴族和軍隊,但也部分依賴於市場,特別是國家實行貨幣稅制時,會對商品經濟和市場產生巨大的拉力。集中統壹的封建帝國的建立,也為大規模的商品流通提供了有利條件。封建地主制下相對發達的商品經濟和繁榮的市場是上述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明清商品經濟基本上是沿著封建地主制經濟的軌道前進的,但並沒有完全繼承前代的慣性發展,而是有所超越,而且這種發展和超越是在勞動生產率普遍停滯甚至下降的情況下發生的,確實值得探討。作者認為,盡管明清時期農業勞動生產率下降,但傳統農業創造的剩余仍足以支撐相當規模的商品經濟。明清時期農業生產在廣度上有了相當大的發展,社會剩余總量增加,也為商品經濟的繼續發展提供了基礎(解放初期,農業生產的技術基礎不變,中國啟動工業化的資金主要依靠農業積累,從壹個側面說明了舊制度下所能提供的生產力水平和剩余是相當可觀的。同時,除了封建地主制經濟的壹般條件外,明清商品經濟的發展面臨著壹些前所未有的新條件或新機遇。第壹,國家前所未有的統壹,大陸與草原的融合,消除了地區間、民族間交流的諸多障礙。其次,交通道路暢通程度超越前代,尤其是以南北大運河和長江為基礎的水路交通和海上運輸。第三,封建地租制度和稅收制度的壹些調整,給了生產者更多從事經濟活動的自由。第四,前所未有的人口增長不僅增加了消費總量,而且在耕地短缺的情況下,必然導致非農業人口的增加。即使是農業人口也不得不從事非農產業,從而從需求和供給兩方面刺激市場的發展。

吳先生曾多次指出,明清商品經濟的發展與西歐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時期的“市場滲透”有許多相似之處。但是,明清商品經濟的發展畢竟沒有導致“市場經濟”或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建立。除了制度和思想上的問題,明清商品經濟本身是否存在不足?商品經濟的發展與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不同步,這大概是缺點之壹。西歐不是這樣。“市場滲透”的同時,勞動生產率提高的趨勢明顯,農業革命正在醞釀甚至發生。這種“同步”和“異步”的區別,當然會影響它們的發展方向。房星先生指出,明清商品經濟發展的動力是地主的消費需求,而不是生產需求[7]。我很贊同這個觀點。前幾年,在對封建社會中外工人狀況的比較研究中,有學者指出,鴉片戰爭前中國農民的“凈剩余率”遠低於13-14世紀的英國農民[8]。所謂“凈剩余率”,是指在繳納稅租和扣除農民必要的生活消費發展後,可用於擴大再生產的部分。事實上,中國的農民生產可以提供大量的剩余,它甚至可以為啟動現代化進程或制度創新進程提供壹些基礎。但這種剩余以地租和稅收的形式集中在地主及其國家手中,大部分用於奢侈消費,很少能用於社會擴張和再生產。

明清商品經濟最發達的是江南,是當時全國的商品流通中心。彭慕蘭的《大分流——歐洲》(中國與現代世界經濟的形成)將18世紀的英國與中國的江南進行了比較。這有可比的壹面,也有不可比的壹面。因為英國是壹個國家,江南是中國的壹個地區。江南商品經濟的發展不是孤立的,而是有賴於其他地區資源的支撐。正如方星先生所指出的,江南文化發達,人傑地靈。很多人出去當官,做生意。他們聚集全國各地的財富,回到江南消費[9]。其他地區很難有這樣的條件。因此,當時江南發達的商品經濟並不能代表全國的普遍水平。需要註意的是,明清時期商品經濟的發展是不平衡的,像江南這樣的發達地區之外還有廣大的落後封閉地區。吳先生曾估算,鴉片戰爭時期糧食和棉布占國內市場的第壹位和第二位,其商品率分別為10.5%和52.8%。可見當時糧食生產主要是自給自足;棉織品雖大,但主要是農織結合的農民生產的產品,自用綽綽有余[10]。很難說鴉片戰爭前中國經濟整體上脫離了自然經濟的範疇。

封建時代傳統市場的商品主要由農織結合的小農家庭供應。明清商品經濟的發展充分顯示了小農家庭對商品經濟發展的適應性。對於小農家庭的農織結合,人們習慣於把它當作自然經濟的壹個特征,甚至當作主要特征;現在有些學者強調它與商品經濟的聯系。事實上,正如農民家庭經濟是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的結合壹樣,農織結合往往也是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的結合。無論“農”(種植)還是“織”(家庭副業),尤其是後者,其產品都可以自己消費,提供給市場。它能適應不同的外部條件,在自給性生產和商業性生產之間靈活“切換”。在壹定條件下,農民的商品副業收入甚至可以明顯超過自給農業收入,但只要它沒有發展成為專業戶,自給農業仍然是它的基礎和保證,也就是說,它的商品生產是以它的自給生產為基礎的;而且可以根據情況的變化隨時“切換”到自給自足的生產。因此,以農織結合的小農經濟為基礎的明清商品經濟,並沒有真正割斷其自然經濟的臍帶,基本上沒有脫離封建地主制經濟的發展軌道。它仍然不同於導致“市場經濟”或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商品經濟。

五、壹些理解

1.與前代相比,清代農業經濟有所發展,主要表現在廣度上,而不是深度上。清代農業工具基本沒有改進,農業技術基本沒有突破性創新。但是,農業地區空前擴大,精耕細作技術推廣到更廣泛的地區和更多的領域。這些發展導致了經濟總量的大幅增長。

2.從資源利用的廣度、深度和合理性來看,農業面積的擴大屬於資源利用廣度的進步。資源利用的深度和合理性也有了進步。壹是土地利用率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第二,資源配置的優化表現為區域分工。第三,創造堤塘生產方式。雖然這只是出現在壹些小的局部地區,但卻有著深遠的影響和意義。存在的問題是農林牧總體比例失衡,生態環境惡化。

3.從勞動生產率的角度,很難證明清朝高於前代。從壹些根本性的制約因素來說,不如說清代農業勞動生產率停滯或下降。

4.明清時期的農業經濟有發展也有停滯。與其說“發展”,不如說“發展與限制”、“發展與限制”或“發展與不發展”。這種“制約”和“限制”不是壹般意義上的(壹般意義上,任何經濟發展都必然有局限和約束),而是根本性的。

5.明清時期經濟發展的動力或基礎,不僅僅是生產向廣度的擴張,還有商品流通的發展。歷史事實證明,流通和市場可以促進分工,優化資源配置,可以成為經濟發展的動力。這種情況類似於西歐所謂的“史密斯增長”。但明清商品經濟的發展並沒有跟上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仍然是以農織結合的小農經濟為基礎。市場繁榮的動力主要是地主的生活消費需求,而不是生產消費需求,因此很難引導新的生產方式的建立。

7、從經濟發展的廣度和局部向深度看,從經濟總量的增加看,從商品經濟的繁榮看,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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