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10年6月5日,中蘇簽訂了《蘇聯援助中國火箭、航空等新技術協定》,規定蘇聯在1961年前向中國提供4種導彈,包括10兩個中隊。1959年4月,炸彈正式交付。此前,1958年簽訂的2月4日協議規定,蘇聯將向中國提供三種導彈制造技術,包括542枚岸對艦導彈、544枚艦對艦導彈和1060枚潛對地導彈。542導彈中有壹枚是“小火山”。從1959年中期開始,蘇聯陸續向中國交付導彈及相關技術資料和圖紙。
542導彈(北約編號SSC-2B)由米格-15戰鬥機改裝而成。長7.93m,直徑1.22m,翼展4.27m,最大航程100km。其氣動布局與米格-15戰鬥機基本相同,進氣口上端裝有錐體。該彈采用爆炸式戰鬥部,巡航速度1170 km/h。
由於采用渦輪噴氣發動機,其射程比同時采用火箭發動機的冥河導彈更遠。該彈研制於1953,入役於1956。西方首次知道導彈的存在是在1957年。當時在波羅的海附近看到了幾輛KrAZ-214卡車牽引的半掛車,類似米格-15的飛機蒙著帆布,但垂尾比米格-15低。壹開始西方判斷這是類似V-1的戰術。1960年,蘇聯用圖-16轟炸機掛載空射導彈執行巡邏任務,先後出現在北大西洋和堪察加半島附近海域。北約對此極為震驚,將這種空射導彈稱為“幼鮭”。
542導彈的制導系統是典型的第壹代反艦導彈。初始階段由預置指令和無線電高度表控制。助推器起飛兩秒後,導彈自動爬升到300米高度,水平飛行。中間級由指令光束引導,可以修正彈道。末端半主動雷達引導,岸基雷達負責照射目標。這種制導系統也限制了導彈的射程超過海岸制導雷達的照射距離。事實上,渦輪發動機可以使導彈射程更遠。
收到導彈後,海軍於6月在錦西試驗場進行了測試,1959。所有的操作都是按照蘇聯的規範進行的,但是精度不是很理想。測試的導彈大多是近彈,沒有壹枚直接命中靶船。原因在於引導系統。
安裝在542導彈進氣口上端鼻錐內的雷達,實際上是米格-15戰鬥機安裝的PR-5雷達的改進型測距接收機。這種接收機可以在有人駕駛時由飛行員目視檢查,但作為半主動制導雷達的接收機不夠準確。另外,導彈上的機電飛控系統性能也有限,所以542導彈的命中率並不是很高。但45米的圓概率誤差和用於反艦時數百公斤的彈頭質量,足以對付戰列艦、巡洋艦甚至航母等水面艦艇。錦西試射,靶船噸位不大,542導彈直接命中失敗很正常。
由於542導彈的巡航段高300米,必然會在其末段飛行段產生相當大的彈道傾角,直接帶來兩個結果:如果目標是巡洋艦或航母,導彈很可能會擊中艦艇脆弱的上層建築,使其直接失去戰鬥力;如果目標是驅逐艦等中小型水面艦艇,導彈很可能會進入艦體附近的水中,在水中爆炸。在彈藥類型和質量相同的情況下,水下爆炸可以產生更大的破壞效果。第壹,壹旦船體被水下爆炸破壞,必然會有大量海水從受損部位湧出,加劇目標的損傷。其次,由於水的密度是空氣的800倍,水下爆炸的單位沖量是空氣的9倍,水下爆炸的殺傷面積自然比水中爆炸大得多。在錦西試驗中,導彈542在靶船船體附近潛入水中後,炸起了巨大的水柱,靶船水下鋼板被爆炸產生的水壓壓縮變形,充分證明了其戰鬥部的威力。
542導彈的性能更適合作為海防導彈。其射程超過當時世界上水面艦艇武器的殺傷範圍,能有效保護沿海要塞或沿海城市。比射程只有35公裏的冥河導彈更適合海防。當時中國引進542和544分別作為海防導彈和艦對艦導彈,是有整體考慮的。如果這兩種導彈能夠成功仿制並大量裝備,不僅可以將敵方大型水面艦艇擋在海岸火力的火炮射程之外,還可以利用高速導彈艇前出到岸艦導彈的射程邊界附近,攻擊遠離海岸的敵艦艇編隊。
對於美國常用的大型艦艇,在當時軟硬對抗條件都不成熟的情況下,導彈艇或者岸防導彈只要有幾次射擊機會就壹定能打中。像當時美國海軍最新的福雷斯特級航母,如果被1 542或544導彈擊中,肯定會被重創,可以擊沈2到4艘(取決於擊中位置、海況和毀傷措施),而改進型埃塞克斯級或中途島級航母由於缺乏裝甲保護,更易受到攻擊。
至於在登陸戰中負責對對方火力攻擊的戰列艦或巡洋艦,則是542導彈的最佳目標。考慮到登陸戰中運輸線往往距離海岸約10公裏,加上大型登陸艦的脆弱性,542導彈及後續型號的岸艦導彈服役後,中國的潛在對手國很難在中國沿海登陸。因為當時西方擁有絕對的空中優勢,所以並不太重視反艦導彈的研發和防禦。直到埃拉特號沈沒,西方才開始重視反艦導彈的作用。
從西方的角度來看,當時的海軍防空系統無法有效對抗高度300米、速度1170 km/h的小體積目標,受當時技術水平的限制,預警和跟蹤手段也有限。直到1968年,美國海軍對空警戒雷達對冥河大小、高度300米的導彈的探測距離只有10公裏左右。以542導彈的飛行速度計算,反應時間只有30秒左右,這對於當時的海軍導彈系統來說是不可能的。
另外,當時艦上裝備的防空導彈主要是針對飛機等大型目標,西方使用的防空導彈精度可能達不到攔截要求。當時艦載高炮的射速和自動化水平還不能滿足反導要求。當埃及大黃蜂導彈艇在1967用冥河導彈攻擊以色列驅逐艦埃拉特號時,艦載高射炮根本沒有反應。即使在1982馬島戰爭期間,英國42型驅逐艦上仍在使用20毫米有人炮。蘇聯海軍也是如此。他們的艦艇大多還在使用有人駕駛的半自動37毫米高射炮,在對抗飛來的反艦導彈時非常無效。而當時海軍的主要對手——國民黨海軍艦艇,更是缺乏相關對策。
雖然542導彈的測試結果不盡如人意,但其仿制工作壹直在繼續。我們的技術人員也認為,導彈的精度還可以進壹步提高。但在60年代初,由於國家經濟困難,海軍不得不收縮科研項目,集中力量發展關鍵裝備。
雖然“二·四協議”中的三型導彈都是海軍需要的裝備,但經過艱難的權衡,海軍認為金溪試驗結果表明,542導彈對提高海軍急需的抗敵中小型水面艦艇幫助不大,壹方面是因為其精度,另壹方面是因為其彈頭特性。這種炸彈使用的爆炸戰鬥部並不是後來冥河導彈使用的聚能裝藥爆炸戰鬥部。彈頭爆炸產生的爆炸氣體產物、沖擊波和破片只有壹部分對目標有作用,很多爆炸能量都被無謂地消耗掉了。這些限制使其性能在20世紀60年代初落後。
最終海軍決定集中544導彈,542導彈的仿制品也被下馬。錦西剩余的542枚導彈分配給相關高校和科研單位進行教學和研究。至今,青島海軍博物館還保存著壹枚完整的542導彈。
雖然542導彈最終未能批量裝備海軍或參與實戰,但它的出現仍然標誌著海軍海防部隊開始進入導彈時代。它的研制工作也為未來“迎海”系列海防導彈的研制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