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認為,國家治理體系由經濟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社會治理和生態治理五大體系構成。但這種垂直治理體系觀實際上是壹種碎片化、部門化的思路,無法從根本上構建系統化、整體化、協同化的治理格局。根據全球“治理”思想的精髓、世界發達國家的治理實踐和中國國情,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應包括五個基本內容。
治理結構體系:“黨、政、企、社、民、媒”六位壹體。治理結構解決了“誰是治理主體”和“治理主體之間是什麽關系”兩大問題。首先,要有多元化、負責任的治理主體。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結構應包括中國* * *產黨(民主黨派)、國務院和各級地方政府,以及混合市場企業(國有、民營;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跨國企業、本土企業等。)、各類社會組織(科技、公益、服務等。);全球、本地等。),廣大人民群眾和各類媒體(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缺壹不可。其次,要有邊界清晰、分工協作、平衡互動的多主體和諧關系。其中,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是多元化治理主體之間的兩大核心關系。關鍵在於明確各自的權限邊界,把本該屬於市場和社會的職能留給市場和社會,政府專註於履行宏觀調控、公共服務、維護社會規則。
治理職能體系:動員、組織、監督、服務和配置。職能制解決的是“治理體系主要發揮什麽作用”的問題。這個系統主要發揮五個作用:壹是社會動員功能。良好完整的治理體系能夠有效發揮社會動員作用,在深化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黨建等領域改革中獲得最大的社會認知和凝聚力。第二,社會組織的功能。即良好的國家治理體系能夠整合個體化、原子化的社會主體(企業、個人等。)轉化為具有特定類型和目的的各種組織體系(如黨組織、單位組織、社會組織、人民自治組織等。),提高國家與社會的組織化程度,尋求個人利益、集體利益和國家利益的統壹。第三,監管職能。也就是說,國家治理體系在幫助市場和社會走向自由、民主和發展的同時,需要壹套完整的監督手段,對各類經濟主體、政治主體和社會主體進行宏觀調控,維護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的整體和諧穩定。第四,服務功能。即順應經濟社會發展趨勢和要求,最大限度地提供大規模、高質量、多樣化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滿足人民日益多樣化的物質文化精神需求,是國家治理體系長期運行的基本保障。第五,配置功能。即良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應實現經濟資源的市場化配置(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社會服務資源的社會化配置。通過構建科學的資源配置機制,全面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充分挖掘國家發展活力。
治理體系:法律體系、激勵體系、合作體系。治理體系解決的是“如何保證治理結構有效運行”的問題。在構建了治理主體、明確了治理職能之後,重要的是要有完備的法律和制度體系來保障治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制度作為壹種軟實力,某種程度上直接決定了國家治理體系的成敗。筆者認為,需要建立三個根本性的制度體系:壹是法律體系。即在黨的建設、經濟建設、社會建設、文化建設、生態建設等領域,及時更新和建立壹整套法律制度,把壹切政治活動、經濟活動、社會活動、文化活動、生態活動都納入法律框架體系,嚴格執法,嚴格杜絕違法犯罪活動的產生和蔓延。其次,激勵制度。通過制定科學有效的激勵制度,最大限度地調動各領域多元化主體,在合法的前提下激發和釋放其內在潛力和活力,促進國家各領域主體從壹般到優秀、從優秀到優秀的縱向流動,共同推動個人和國家不斷進步。第三,合作制。在強調各領域、各條線依法高效運轉的同時,強調縱向和橫向的交叉配合,是國家治理體系的根本要義。因此,從全球治理到次區域治理,再到主體功能區治理、地方治理、城市治理、具體問題治理,需要壹個完整的國際、政府間、部門間、公私跨界合作體系,在互動合作中解決沖突和矛盾,尋求整體利益最大化。
治理方法體系:法律、行政、經濟、道德、教育、咨詢六種方法。治理方法體系解決了“具體用什麽手段治理”的問題。國家治理是壹個綜合系統,需要多種方法和手段的配合使用。主要包括六種治理手段:壹是法律手段。這是需要采用的第壹種方法。壹切違反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依法嚴厲打擊和制止,以創建法治國家。第二,行政手段。作為壹個行政體系龐大的大國,在經濟、社會等諸多領域及時采取有效的行政命令、指示和規定,仍然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第三,經濟手段。特別是在全面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要更多地運用財政、稅收、貨幣、價格等經濟手段,引導宏觀經濟協調高效發展。第四,道德手段。法治與德治並重,是中國五千年總結出來的有益經驗。我們應該繼承和發揚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德治精髓,加強社會道德建設,引導個人加強自律,實現社會和諧。第五,教育手段。除了正規的學歷教育和職業教育,還要強調繼續教育和面向各行各業的社會教育,讓每個個體都能與時俱進,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充分發揮潛力,激發活力。第六,協商方式。按照民主協商的總體要求,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領域,建立健全多主體協商機制,疏通利益表達渠道,擴大民主參與,促進社會公平發展。
治理運行體系: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橫向互動。治理運行體系解決的是“治理體系以何種方式、何種路徑運行”的問題。需要三種操作模式:壹是自上而下的模式。即所謂頂層設計,即大國治理必須依賴的治理模式,在於妥善處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上級政府與下級政府之間的權責關系,堅決執行有利政策,根除“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對抗做法,實現政策不變、不變。第二,自下而上的方法。也就是說“摸著石頭過河”,很多領域的改革創新可以依托地方先行先試,在掌握規律、積累經驗後,在全國推廣普及,降低改革的風險和成本。最後,橫向交互模式。即所謂“借鑒學習”,通過互動、參觀、學習,達到不同領域、不同主體之間的協同、融合、創新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