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而言,貨幣改革是指商業模式的轉變,即企業通過發行憑證,使用戶在壹些特定的商業應用場景中獲得產品或服務的使用、支付或收入,即把傳統經濟模式與憑證經濟結合起來。壹般來說,幣改涉及的壹般憑證屬性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第二,什麽是連鎖改革
根據現有區塊鏈技術的發展程度,通過使用區塊鏈中的壹些技術原理和機制來改造業務系統的技術部分,從而創建更高效或更可信的業務系統,甚至通過使用區塊鏈上發行的各種積分和代幣來重新分配業務系統中股東、員工和客戶的利益,間接改善業務系統背後的生產關系。
貨幣改革和連鎖改革作為最近業界的熱點話題,受到了全面的關註。貨幣改革和連鎖改革的真正意義是什麽,是噱頭還是創新,本文將結合社會和法律背景進行探討和分析。
壹、什麽是貨幣改革?
廣義而言,貨幣改革是指商業模式的轉變,即企業通過發行憑證,使用戶在壹些特定的商業應用場景中獲得產品或服務的使用、支付或收入,即把傳統經濟模式與憑證經濟結合起來。壹般來說,幣改涉及的壹般憑證屬性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債務屬性,即承諾歸還本金並支付利息。這種虛擬代幣是通過吸收公眾存款來發行,達到融資的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有關規定,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業務。因此,在我國,未取得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頒發的營業執照就發行債務屬性通用證書,涉嫌違反我國現有法律。
債券屬性,即虛擬代幣代表債權債務關系的憑證,即代幣發行人與投資人形成資金借貸關系,投資人成為債權人,發行人承諾在壹定期限內返還相應本息。債券屬性幣改革與債務屬性幣改革的區別在於,債券屬性幣改革有明確的回收期,而債務屬性幣改革的還本付息時間取決於項目情況。根據《公司債券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公司債券的發行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分行會同同級計劃主管部門審批,相應的公司債券發行應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公司債券的轉讓也必須在可以批準債券交易的地方進行。因此,在中國,債券資產的貨幣改革違背了中國法律的監管要求。
股權屬性,即虛擬代幣代表投資者對企業的所有權憑證。代幣持有者憑借其持有的代幣獲得相應的權益,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和風險。按照《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制作申請文件,由保薦機構保薦並報中國證監會。在我國,未經證監會批準發行股票,根據《刑法》第壹百七十九條的規定,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對於我國的監管環境,2065438+200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發布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因此,如果“幣改”模式仍然通過發行代幣來籌集資金,是我國政策明令禁止的;以境外主體的形式在境外從事相關活動的,仍須符合境外法律對代幣性質的限制。
第二,什麽是連鎖改革
根據現有區塊鏈技術的發展程度,通過使用區塊鏈中的壹些技術原理和機制來改造業務系統的技術部分,從而創建更高效或更可信的業務系統,甚至通過使用區塊鏈上發行的各種積分和代幣來重新分配業務系統中股東、員工和客戶的利益,間接改善業務系統背後的生產關系。
中國政府部門對區塊鏈技術的發展持積極態度。全國各地紛紛出臺區塊鏈鼓勵政策,支持區塊鏈項目落地。在鏈式改革中,無論是資產纏繞還是通用證書經濟的引入,都要基於區塊鏈與傳統經濟相結合的必要性,符合政策的要求。
第三,貨幣改革和連鎖改革的價值
從以上分析不難看出,目前關於幣改和鏈改的討論還停留在傳統經濟和區塊鏈經濟的結合層面,除了實現技術上的合規,還需要突破壹些現有的發展瓶頸:
第壹,從我國法律合規的角度來看,通用卡經濟要突破早期的代幣融資模式,真正賦予通用卡使用價值,明確通用卡的屬性和使用方式,避免與現有監管框架的沖突。
二是國家層面出臺行業標準,推動傳統經濟與區塊鏈技術融合,如資產纏繞、數據可信等。
第三,現有區塊鏈產業的驅動力大多是“市場”的自發形成,急需政府主導和主持的產業探索。從這個意義上說,“市場”的力量需要更多的正面引導,才能在大膽嘗試或試錯後產生效果。
無論是貨幣改革還是連鎖改革,最終都是從傳統思維到區塊鏈思維的轉變。通過使用包括區塊鏈技術和區塊鏈經濟學在內的壹整套機制,形成壹套新的商業邏輯和場景,最終由政府和市場驅動。快速產生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