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民間金融是經濟體制和金融體制不平衡發展的必然產物,孕育於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軌時期。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全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農村正規金融越來越不能滿足農村經濟發展對金融服務多樣化的需求。因此,在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以農村民間金融和合作基金會為代表的農村非正規金融迅速崛起,對農村存在諸多弊端的傳統金融體系產生了巨大沖擊。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壹方面,行政控制經濟依然存在;另壹方面,純粹的市場力量在不斷壯大,由此產生的資金供需尖銳矛盾必然給農村民間金融留下巨大的生存空間。現階段,我國農村民間金融發展壯大的主要動因是以高收益為導向的供給和巨大的融資需求,這必然會形成市場。中國農村民間金融因處於經濟體制轉軌時期而呈現出“中國特色”,這更多是由政府與市場邊界不清、經濟中各成分市場化步伐不同以及思想觀念滯後造成的。長期以來,民間金融在我國基本被歸為地下金融,被盲目整治,很少對其正反兩方面進行客觀分析,也沒有對其生存機制和運行機制進行理性研究。但是,民間金融“整”而不倒。往往是在整改的風頭壹過就收縮,風頭壹過就“死灰復燃”甚至更加紅火。這說明民間金融有其客觀性。由於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缺陷,已經滯後於農村經濟的發展。形成了壹定的財務“窟窿”。農村民間金融雖然只能以“灰色”或“黑色”的形式存在,但其表現卻異常活躍;雖然屢遭政府封殺或取締,但卻顯示出頑強的生命力。農村民間金融的存在也充分說明正規金融機構無法滿足農民的金融(尤其是貸款)服務需求,而民間金融恰恰彌補了這壹不足。民間金融的發展是自下而上的遵循市場需求的誘致性制度變遷的結果,這無疑是對金融改革方法的有益探索。民間金融在農村的蓬勃發展,緩解了農村金融資源的供需矛盾,縮小了城鄉在金融資源占有上的差距,促進了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隨著東部地區農村的快速發展,民間金融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可以說,民間金融逐漸成為融資困境中農民的理性選擇。據調查,我國約1/3的中小企業是通過非正規金融渠道融資的。民間融資主要表現為親朋好友等家庭和個人之間的借貸、企業之間的借貸、私募募集資金等。民間金融有更廣闊的視野。比如民間天使投資人,其實已經開始學習西方市場的壹些運營模式,他們的成長和擴張比我們預期的要快得多。央行權威報告估計,我國民間融資規模近萬億元,約占貸款總額的6%。根據本報對壹些民營金融機構的了解,其不良貸款水平遠低於國有銀行體系,有的甚至至今保持不良貸款零記錄。我們甚至可以說,活躍的民間金融是市場給中國經濟最好的禮物。
相對於民間金融家的謹慎,銀行系統的壹些銀行家就沒那麽理性了。他們瘋狂地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制造不良貸款,最後核銷不良貸款。背後的原因其實很簡單。他們在用別人的錢做別人的事,這是最低效的制度安排。
面對同樣的信用環境,同樣的金融風險承受能力,同樣的大起大落的市場,雖然也有德隆這樣不同類型的民間金融,但整體表現明顯好於國有金融體系。究其原因,當然不是民間融資者的智商比國有銀行的融資者高很多,而是前者真的是按照市場規律辦事,而後者很可能是按照官方規則辦事。僅從這壹點來說,應該善待民間金融。
然而,民間金融的生存終究還是壹種缺乏話語權的脆弱生存,政策風向標的任何轉向都有可能將其妖魔化甚至掃地出門。由於大多數金融決策者來自國有金融系統內部,這種傾向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決策層沒有民間金融的代言人,必然會被等同於地下金融,甚至非法金融。其結果將是對中國經濟的巨大損害。